勞動部關於因工殘廢補助費問題的復函

【發布單位】潤仔勞動您尋只部
【發布文號】中勞保字(54)第0034號
【發布日期】1954-01-22
【生效日期】1954-01-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勞膠嬸承動部關於因工殘廢補助費問題的復函
(1954年1月22日中勞保字(54)第0034號)
四川省勞動局:
一九立船埋五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川勞保(53)字第944號報告悉。我們認為,因工殘廢墊辣轎嬸部分喪失勞動力的職工,在工資提高后,其應領的白櫻姜達因工殘糊紙凝廢補助費應仍照原數額繼續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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