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行政機關

勞動行政機關即“勞動行政管理機關”。中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綜合管理勞動工作的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設勞動人事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勞動人事廳、局;省轄市、州、自治州設勞動人事局;縣(旗)、自治縣(旗)設勞動人事局(勞動科)。各級勞動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法律和政策擬定和實施有關勞動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編制和實施勞動工資計畫;管理勞動就業工作;綜合管理勞動報酬、福利保險等工作;管理勞動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單位執行勞動法的情況;管理勞動爭議的處理工作等。

勞動行政管理是對社會勞動進行行政管理的各種活動的總稱。管理機關分為國家勞動行政管理機關和經濟組織中設定的勞動行政管理機構。中國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都設有勞動行政管理機關,主要任務是在國務院和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綜合管理勞動行政工作。經濟組織的勞動行政管理機構進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編制定員和勞動定額,建立、完善勞動組織和勞動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勞動工資計畫,支付勞動報酬,實施勞動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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