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統計

勞動統計

勞動統計是社會經濟統計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是反映和研究勞動經濟現象數量方面的科學。在我國,勞動統計具有兩點重要意義:第一,勞動統計是認識社會的有力武器之一,運用勞動統計反映勞動經濟現象的規模、水平、速度、經濟效益和比例關係;第二,勞動統計是實行勞動經濟管理的重要工具,有計畫按比例地發展國民經濟,必須加強勞動經濟管理。勞動統計的基本任務是: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蒐集、整理和分析反映勞動經濟現象的統計資料, 為制定政策、編制計畫和改善勞動經濟管理提供依據,並監督與檢查計畫和政策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統計
  • 外文名:Labor Statistics
  • 特點:及時、準確地蒐集、整理
  • 優點:為國民經濟核算提供可靠依據
  • 制定:《勞動統計報表制度》
  • 研究對象:勞動經濟現象
定義,基本任務,主要內容,從業人員統計,城鎮勞動就業與失業統計,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統計,勞動生產率統計,

定義

勞動是進行社會生產的基本要素,勞動統計的研究對象是勞動經濟現象,它從數量方面反映和研究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勞動經濟現象。具體地說,勞動統計反映和研究在一定時間、地點和條件下,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勞動力的使用,勞動力的再生產等方面的數量情況。

基本任務

勞動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通過一整套科學的統計調查方法,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蒐集、整理和分析勞動經濟現象的統計資料,使其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以便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為制定勞動計畫和政策,加強勞動管理和主督檢查勞動計畫提供可靠的依據,為企業管理和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服務。

主要內容

勞動統計的主要內容包絡:從業人員統計、城鎮勞動就業與失業統計、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統計、勞動生產率統計等。

從業人員統計

從業人員指從事一定社會經濟活動並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的人員。從就業身份看包括:在崗職工、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私營業主、個體戶主、私營企業僱工和個體戶幫工、鄉鎮企業從業人員、農村從業人員等。 現行國家勞動統計報表制度規定的單位從業人員是指在各級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工作並取得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單位從業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民辦教師,以及在單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台方人員、借用的外單位人員、兼職人員、從事第二職業的人員等單位其他從業員。
在崗職工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以及有工作崗位,但由於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在崗職工統計中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係的職工,如內部退養職工,以及從本單位離休退休、退職的人員。
為避免從業人員統計的重複和遺漏,各單位在計算其從業人員時,應按“誰支付勞動報酬誰統計”的原則進行統計。

城鎮勞動就業與失業統計

就業人員是指在一定年齡以上,有勞動能力,從事一定社會勞動並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人員。在城鎮勞動力調查中對城鎮16歲及以上,具有勞動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列為就業人員:
(1)為取得報酬或經營利潤,調查周內從事了1小時以上(含1小時)的勞動;
(2)由於學習、休假等原因在調查周內暫時處於未工作狀態,但有工作單位或場所。
失業人員是指在一定年齡以上,有勞動能力,在調查期間無工作,當前有就業的可能並以某種方式尋找工作的人員。在城鎮勞動力調查中對城鎮16歲及以上,具有勞動能力並同時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人員列為失業人員:
(1)在調查周內未從事為取得報酬或經營利潤的勞動,也沒有處於就業定義中的暫時未工作狀態;
(2)在某一特定期間內採取了某種方式尋找工作;
(3)當前如有工作機會可以在一個特定期間內應聘就業或從事自營職業。
失業率是反映一個國家經濟發展趨勢的先行指標。已開發國家把它與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通貨膨脹率並列為反映市場經濟運行的三大指標。由於我國對失業人員的統計僅限於城鎮的範圍,因此我國只有城鎮失業率的數據,並按照資料來源分為城鎮調查失業率城鎮登記失業率

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統計

現行國家勞動統計制度規定的統計範圍是單位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它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單位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和其他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兩部分。
在崗職工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在崗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不包括:
(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的名次獎、運動水平獎、破記錄獎、教練員的培訓成績獎;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
(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4)支付給聘用或留用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各項補貼
(5)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
(6)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7)出差一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8)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的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9)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10)對購買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11)勞動契約制職工解除勞動契約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12)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13)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4)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5)計畫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上應以直接支付給在崗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各單位支付給在崗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根據有關規定在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人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計人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工資總額構成包括6部分內容: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

勞動生產率統計

在經常性的國家統計調查制度中有兩項勞動統計報表制度,分別是《勞動統計報表制度》和《城鎮勞動力調查制度》。
《勞動統計報表制度》是國家統計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報送勞動統計資料的綜合要求,主要包括“單位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情況”、“單位從業人員變動情況”2張年報,“單位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情況”季報。統計範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類企業(單位),以及鄉鎮企業和私營單位。勞動統計報表採用的是全面調查的方法。由縣級統計部門向各類企業、事業、機關發放和收集基層調查表,並對收集的報表進行整理、匯總、逐級上報。
《城鎮勞動力調查制度》是以城鎮居民戶為統計調查單位的抽樣調查制度,其統計對象是城鎮常住居民家庭戶和集體戶中15歲及以上的人口。抽樣調查方法是以全國為總體,省級單位為次總體,採用分層、多階段、整群機率比例抽樣的方法。由調查員入戶進行訪問調查。調查表為“勞動力調查表”。年度抽查與人口變動情況調查同時進行,將勞動力調查的主要調查項目並人人口變動情況調查表中收集有關勞動力的就業與失業情況,不單獨組織。第二年5月份的半年報再對年度樣本中的城鎮樣本進行調查,使用單獨的城鎮勞動力調查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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