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人員生活衛生管理辦法》在1991.08.12由法務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教養人員生活衛生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8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8月12日
- 頒布單位:法務部
《勞動教養人員生活衛生管理辦法》在1991.08.12由法務部頒布。
《勞動教養人員生活衛生管理辦法》在1991.08.12由法務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教養人員身體健康,做好勞動教養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勞動教養工作實踐經驗,制定本辦...
對女勞動教養人員,派女幹部管理。第十九條 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停止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應當讓他們過一定的民主生活。每箇中隊應當選定表現好的勞動教養人員組成宣傳、文體、生活衛生小組。允許他們對管理、教育、生產、生活等...
第五節 生活、衛生 第六節 獎懲 第七節 對罪犯服刑期間犯罪的處理 第五章 對罪犯教育改造 第六章 對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革 第七節 附則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 (1982年1月21日公安部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勞動教養場所 第三章 ...
第四條 勞動教養戒毒工作所需經費,依照財政部、法務部有關勞動教養機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第二章 管理 第五條 戒毒勞動教養人員的入所登記,除按照《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國家藥監局、公安部、衛生部、...
附二: 勞動教養人員日常生活規範 起床:聽到起床號令,立即起床、著裝。早操:按照幹部指揮,迅速集合、整隊、認真操練。整理內務:按時洗漱,打掃衛生,被褥衣服疊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就餐:按規定時間、地點,排隊領取(購買)...
2013年12月28日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法務部決定:對《勞動教養人員生活衛生管理辦法》等7件部頒規章和其他部頒規章中有關勞動教養工作的規定,予以廢止。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和國務院轉發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結合勞動教養工作的實踐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由法務部於1992年8月10日發布...
《勞動教養戒毒工作規定》《勞動教養管理所所務公開內容》《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勞動教養人員生活衛生管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
公安、司法行政、民政、教育、衛生、勞動、財政等部門應配合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做好對勞教人員所外就醫、所外執行的管理工作。檢察機關對勞教人員所外就醫、所外執行執法活動實施法律監督。第二章 審批條件 第五條 勞教人員患有嚴重...
瀋陽市勞動教養人員保外就醫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對勞動教養人員保外就醫的管理,保證教育改造質量,維護社會治安,根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發布的時間 (1993年5月29日瀋陽市第十一屆人民...
第三節 勞動教養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 第四節 勞動教養人員的職業技能教育和勞動教育 第五節 勞動教養人員的個別教育 第六節 勞動教養人員的心理矯治 強化訓練 參考答案及解析 第六章 勞動教養人員的生活衛生管理與戒毒工作 複習提示...
(七)生活衛生科 負責全所生活衛生工作,抓好勞教人員生活衛生管理,根據《勞教人員衛生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生活衛生制度;負責對生活費用的開支、統計、審核、結算;負責管理食堂、招待所、商店等服務實體;負責勞教人員的被服管理。(八)...
《勞動教養教育工作規定》在1993.08.09由法務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和《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勞動教養機關對勞動教養人員的教育工作,應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
第十條 批准所外執行的勞動教養人員,要向市勞教委繳納保證金。保證金可由勞動教養人員本人、親屬、監護人或其所在單位繳納。第十一條 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的表現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在解除勞動教養時全部退回保證金,有本辦法...
勞動教養管理所對勞教人員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勞教人員民主管理委員會”,協助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宣傳、生活衛生以及文體活動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勞動教養管理所對表現好並有幫教條件的勞教人員,可以安排到社會上“試工、試農、試學”;對...
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分別發給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及其所在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解除勞動教養時,應將保證金扣除沒收部分,其餘返還本人。第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由大連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杭州市勞動教養人員所外執行管理辦法》(1992年12月2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6號發布)。 二、《杭州市機動車輛清洗站管理辦法》〔1993年10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5件政府...
(一)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撫)養人的精神障礙者;(二)生活困難的重性精神障礙者;(三)流浪乞討的精神障礙者。具體救助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人事等行政部門加強對精神衛生專業人員...
對協助、支持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所履行職責並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由人民政府或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所予以表彰或獎勵。第十四條 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所應在經濟、文化、衛生、技術等方面積極支持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工作,協助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