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市場運行與勞動關係是潘泰萍創作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力市場運行與勞動關係
- 作者:潘泰萍
- 定價:25.00
- ISBN:9787510300837
勞動力市場運行與勞動關係是潘泰萍創作的圖書。
勞動力市場運行與勞動關係是潘泰萍創作的圖書。1...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勞動,人事行政部門對勞動力市場的運行進行調控管理和監督。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和人才交流機構(以下簡稱職業介紹機構)是勞動力市場的中介服務組織,為勞動力供求雙方進行交流,確立勞動關係提供服務的場所。第三條 凡在...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應當與被錄用人員依法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契約。第二十條擇業求職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力市場各項規定,共同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力市場的主管...
本條例所稱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需要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第三條 勞動力市場運行應當遵循平等競爭、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建設勞動力市場納入國民經濟和...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用人單位、勞動者的需要,職業介紹機構可以為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失業人員代辦檔案保管、代理社會保險等有關事務。第三十條 職業介紹機構從事職業介紹活動收取服務費的,必須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
用人單位招聘失業人員和初次就業人員,應當自與聘用人員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市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第十六條 禁止用人單位的下列行為:(一)提供虛假用人信息;(二)向求職者收取費用;(三)以...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力市場進行求職擇業、招用人員形成勞動關係以及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從事職業介紹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勞動力市場應當遵循平等競爭、雙向選擇、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
副主編潘泰萍,女,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勞動關係系副教授,經濟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勞動經濟學、勞動關係和人力資源管理。個人專著有《勞動力市場運行與勞動關係》,主編教材《工作分析:基本原理、方法與實踐》,參編教材《勞動經濟》、《人力...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招(聘)用外來勞動力的,應符合本市外來勞動力計畫和行業工種目錄要求。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招(聘)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建立勞動關係,並可辦理契約鑑證,需要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試用的,應在培訓或試用...
(四)招聘未解除或未終止勞動關係的勞動。服務 第十三條 申辦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機構章程;(二)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三)有不少於十萬元的註冊資金;(四)機構負責人應是本市城鎮居民;(五)...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手段,是規範人們行為的規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係在構成、運行、處理等方面應當實現法制化,法律原則、法律方式應當成為調整勞動關係的主要模式。我國已經頒布了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勞動...
第三章 勞動力供給與需求 第一節 勞動力供給 第二節 勞動力需求 第三節 我國勞動力供求分析 第四章 勞動力市場 第一節 勞動力市場概論 第二節 勞動力市場運行 第三節 我國的勞動力市場 第五章 勞動關係 第一節 勞動...
(三)依據勞動法律、法規,提供政策諮詢;(四)向職業培訓和就業訓練機構提供職業需求信息,推薦需要培訓的人員;(五)指導建立勞動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六)收集和發布勞動力供求信息;(七)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其他服務...
3、勞動法適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包括外資企業)。《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認定 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