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經銷商
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商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佣金的商業單位的。
分銷商
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畫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畫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
反欺詐
為了幫助加盟投資商儘量減少加盟風險,由反欺詐
加盟網推出的反欺詐委託加盟業務,就是從
加盟創業、維權、店鋪經營這三個方面進行整體策劃。
簽約
1、請加盟總部出示相關證明檔案例如營利事業登記證、商標註冊證書等。加盟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
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
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2、加盟費用。一般而言,總部對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包括加盟費、管理費及保證金,但也有例外:有的加盟店只收取加盟費和管理費,並無保證金。所謂加盟費,是指總部在加盟商開展工作之前,幫助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工作培訓以及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
商譽所付給總部的費用,加盟費的期限又分為終身制和期限制,加盟一個品牌時應當問清楚;管理費是指加盟商為公司總部定期為其提供的後期服務給與的費用,交付方式有月繳和年繳兩種;保證金是指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契約,或為貨款擔保而所收的費用。
加盟費在簽約後就無法退回,所以加盟者在簽約前便要仔細貨比三家。管理費最好采月繳方式,以免屆時因自身原因或外界原因要終止加盟而收不回管理費。保證金額當然是越少對加盟者越有保障。
優點
1、由於總部擁有的品牌、商標、經營管理技術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獨創事業,無論在時間上、資金上還是在精神上都減輕不少負擔,對於完全沒有生意經驗的人來說,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入行。
2、優秀的總部,為了提高整個連鎖企業的
商譽,都會隨時開發獨創性、高
附加價值的商品,以
產品差別化來領先競爭對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設開發部門,只需做好品牌推廣及會員服務工作。
3、加盟店由於承襲了加盟連鎖系統的商譽,等於給客戶吃下了定心丸,對於新開張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會有親切感,甚至對於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擔心的語言障礙、生活習慣等問題,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維護。
4、如果自己創業,則進貨渠道、物品採購、宣傳用品等,都可能有種種困難,而加盟店則因總部長期、
大量生產及訂製,都可以便宜的買進,省時省力。
5、開張前的業務培訓等工作,都可以由總部獲得協助,開張後還會定期有人來做各項指導以及維護會員的服務,這是工作開展成功與否的軟核心。
6、自己獨創生意,如果出現競爭對手,只有孤軍奮戰來應對,加盟店則有總部為後盾,可以作為支援。
7、由於總部對周圍的環境隨時作市場調查,包括會員層的分布、會員的接受度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採取對應措施。
8、加盟店的成功,就是總部的成功,也等於幫助總部拓展市場,因此總部對業績好的加盟店,還有獎勵制度與福利。
加盟創業注意的問題:
支持
加盟開店少不了總部的加盟支持,加盟商在加盟前的貨比三家中,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要考慮總部後期能提供的服務與支持,這決定著加盟商後期能否成功地運營該加盟項目並確保盈利。加盟項目支持提供地越多越完善,越能顯示該品牌的實力,也為加盟商注入一劑強心針。下面是一個支持範例:
開業支持-提供全套
VI系統和裝修設計指導,統一企業形象
配贈支持-贈送校區運營指導光碟以及部門運營指導手冊
招生支持-雅思博全國400電話招生熱線支持
培訓支持-全國校長培訓課程和教職員工培訓課程
宣傳支持-宣傳招生方案策劃和具體實施指導
品牌支持-雅思博品牌獨家授權、分校校長聘書
榮譽支持-分校授權牌和各種榮譽獎牌
運營支持-總部團隊駐分校實地工作開展支持
服務支持-加盟商大會,探討最新教育趨勢
活動支持-大型活動策劃行銷支持以及媒體報導支持
外派支持-總部外派分校專家講師團支持
注意事項
一、加盟前期,要合理籌措資金,投入資金
加盟者要量力而行,選擇適合自己門檻的加盟費用,否則,債台高築,整日憂心忡忡,對店面的經營造成很大的影響。
同時,加盟者要對整個資金的投入確信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做好整體的規劃。不要等到風風光光的開業後,才發現已無資金進行店面後期的運作,豈不鬧啦個天大的笑話。
經營進程的成本掌握十分首要,少一分開支就等於多出一分利潤,把成本壓縮在較低的範圍內是一定必要的。但,過分的節省也是不正確的。如,燈光效果對某些貨物的銷售來說,是吸引顧客的必不可少的條件,如果為啦省電而將射燈關閉,肯定會得不償失。
同時,規劃好進貨策略,調節好周轉速度,也是掌握成本的有效辦法。店面應儘量避免
壓貨,許多新老闆經常出現資金占壓嚴重的情況,資金運作捉襟見肘,很快陷入困境。對季節性滯銷貨品應及時降價清倉,用新貨補充原有空缺。終究,商品只有賣出去的才是錢。
三、學會管理員工
加盟者一定認識到管理員工是自己的事,而且是一定要做好的事。首先,加盟者要充分啦解自己的員工。作為
管理者,要能充分地認識員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管理者如果能充分啦解自己的員工,工作開展起來會順利得多。“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每個員工在能力、性格、態度、知識、修養等地方各有優點和缺點,有的工作起來利落迅速,有的謹慎小心,有的擅長處理人際關係,有的卻喜歡埋頭在統計材料里默默工作。俗話說“
士為知己者死”,一個可以充分啦解自己員工的管理者,無論在工作效率,還是人際關係上都將會是個一流的管理者。
其次,要多與員工交流,聆聽員工的心聲。員工總會有自己的不滿和看法,雖然其中有正確的,也有不正確的。但,如果得不到發泄或引導,就可能引發大問題。因此,管理者需要經常與員工進行交流,徵詢員工的意見,傾聽員工提出的疑問。解開啦員工的心結,團隊才會更加團結,
工作積極性才會更高。
同時,要允許員工犯錯誤,對表現好的員工要實時表揚。現實世界充滿啦不確信性,在這樣的一種環境中,做事自然不可能事事成功。作為一個管理者,若要求下屬不犯任何錯誤,就會抑制創新精神,使之工作起來畏手畏腳。當然,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要及時地給予獎勵和表揚,以鼓舞士氣。
加盟創業者應學會管理
客戶檔案,留住老客戶,挖掘新客戶。客戶檔案包含顧客的基礎材料、交易狀況、資信能力等,這也是加盟者進行管理、跟蹤的首要材料。認真分析客戶檔案,會發現他們各自的喜好、眼光、
購買力,從而能夠更有針對性地為他們推薦商品、提供服務。
五、與加盟總部協調共進
所謂過猶不及,懷疑、牴觸與完全的依賴都不是加盟者的經營之道。由於我國大部分地區都有很強的地域性,各個城市和地區的消費程度、消費觀念相差巨大,加盟總部在別處的成功經營策略也許並不適合本地的加盟店。因此,加盟者應在聽取總部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地與總部進行溝通,及時地傳遞當地的信息,藉助總部已有的經驗,共同探討出適合當地情況的經營策略。
六、積極積累行業經驗
行業經驗很難從一本或幾本書中得來,許多東西只能親身體驗才幹獲得。所以,加盟者應處處留心,多多積累。如,開某服裝品牌的加盟店,加盟者就應多看流行雜誌,多參加時尚活動,以培養自己獨特的時尚理念和敏銳的時尚感覺。當走進店裡的每一位顧客,你都能以獨特的眼光,提供適合她的搭配,還愁加盟店的營業額不突飛猛進嗎?
綜上所述,
加盟創業要成功,加盟者自己本身要努力,要學會經營,才幹讓付出產生倍數的回報,增高成功獲利機率!
失敗原因
許多人在經過了一段較長時間的打工生涯之後,擁有了一定的資金,就產生了投資的心態,以為加盟開店就像投資股票、房地產一樣,一定會賺錢。的確,對於沒有經營經驗的人,是可以通過連鎖總部的訓練指導,比較容易在較短的期間內入行,而且成功的幾率也較大。這是加盟連鎖店的優勢。但是再怎么優秀的連鎖體系,也有失敗的例子,如果以為一旦加盟了連鎖店,就能輕鬆地坐擁增值利潤,就未免過於天真。
一、加盟動機偏頗
再優秀的連鎖體系也不可能保證所有的加盟店都能百分之百地經營成功。以日本的
摩斯漢堡(Mosburger)為例,日本人相當自豪其95%的高成功率,但即使如此,也表示有5%的失敗率。該公司從一年間的1000位加盟應徵者中嚴加挑選,最後締結契約的僅是其中的5%,即50人。儘管這50人具備了強烈的創業意願,和總公司具有同樣的經營理念,最後的結果也不過是95%的成功率。
從國外眾多失敗的案例可以看出,最重要的失敗原因還是加盟動機偏頗。以為一旦加盟,就可以躺著什麼也不乾,一切由總部來管理。連鎖總部是擁有若干在他處經營成功的實績,但在他處由別人(總部加上加盟店主)經營成功的例子,並不表示在本地由你和總部經營就會成功。必須牢記,總部和加盟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業體,總部提供(銷售)給你的,只是一套加盟營運組合,你必須按照它的經驗和指導,按部就班而切實地去執行,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二、加盟時資金調度失常
由於急於創業開店,有些加盟者為了籌措加盟金、權利金及開創費用等而到處張羅、甚至借高利貸也在所不惜。一旦開店,雖然生意也還算順利,但是每天為了籌錢償債,無心完全投入於事業的經營。本該在陣頭領軍的經營者,一旦因為資金的調度而離開第一線,店內其他員工馬上會受到影響,於是服務品質逐漸低落。而顧客也是敏感的,慢慢地也會逐漸遠離該店,當然業績就不可能再往上提升,本來生意還不錯的店面往往就因為高利貸而拖垮了整個事業。
三、加盟前未作詳細調查
這種失敗的例子不在少數。某些加盟者對於將加盟的連鎖總部認識不清,總以為先加盟進去再說,以後有了問題,總部自然會出面協助解決。結果開店以後,總部什麼經營指導也沒有,有困難與總部聯繫也未見回音,這才發覺上當。具體說來,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缺乏加盟連鎖的基本知識。由於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只是在相關的報紙雜誌上看到廣告,就打電話過去,在聽了對方簡單而又令人心動的說明之後,就匆匆加盟。根本沒有想到,加盟需要如此多的資金,並且有這么多的束縛,從而大大降低了工作的熱情。凡是這種情況均屬於對連鎖加盟缺乏認識所致。這種“因誤會而結合”必然最終導致“因了解而分手”。
2.只知道這一行業不錯,卻沒有調查同行業者。當初只是看到廣告上吸引人的條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錄,就匆匆加盟了,卻不知進入該行業後,同行業中有更優秀的企業,有更優厚的加盟條件與支援指導,想要中途退出,卻因“違反契約”而無路可退。
3.只參觀賺錢的店而不知失敗的店更多。在加盟之前,雖然也遵照專家的意見,去了解了總公司究竟在做何種生意,也去看了加盟店究竟經營得如何,但是一般總部都只帶你去看經營良好的店而隱瞞不賺錢的店。直到加盟後,才知道竟有那么多的店不賺錢,而在苦撐。
另外,參觀成功的店,聽到的都是如何輕鬆就錢財滾滾,而對開店當初如何慘澹經營,如何痛苦地熬過來,卻極少提及,讓人有個假象,以為成功是只要加盟就垂手可得的。
4.加盟之前沒訪問過總公司,也未見過總部負責人。當時提出希望到總公司參觀的意願,雖然對方沒有拒絕,但是卻以距離遙遠,時間和金錢上都不經濟作擋箭牌。直到加盟後,聽其他的加盟者提起,才知原來總公司因陋就簡,早知如此就不會如此貿然加盟了。
5.與總公司老闆一次也沒見過面、談過話。雖曾提出要求,但被推託說,由於公司全國各地在招募加盟店,忙得老闆全國到處奔波,反正以後遲早會碰面的。結果是,開業的那一天,老闆終於出現了,匆匆露個臉就走,和他談了一些,才發覺老闆是個沒有什麼理想、抱負的人,實際上,最多只是一個投機者。
四、簽約前未考慮周密
許多加盟者在簽訂契約之前,或因為契約條件較為有利,或因為害怕被人捷足先登,或認為早加盟可以節省加盟金,在契約內容未完全搞清楚,或因為契約內容太繁雜而懶於了解,就貿然在契約上籤字蓋章,因而失敗大有人在。
五、自己不努力反怪罪總部
雖然是加盟店的老闆,卻不願親自經營。花錢僱人當
店長,給的
薪水不高,卻又希望這位店長能從早到晚為你賣命。另外,自己不做相當的投入,營業成績不佳卻怪罪總部指導不力,沒有什麼實際的訣竅和辦法,完全一副“我倒霉、逼人不淑”的模樣。
事實上,加盟店和總部是命運共同體,事業成功需雙方都付出相當的努力。如果加盟者以為自己是出錢投資的老闆,就蹺起二郎腿,等著總部賺錢給你,就未免過於太真。
“同行競爭店已經在本區出現,總部卻一點對策沒有”;“立地環境已經改變,但總部卻沒教給一點應對之道”。不錯,客觀環境改變了,但你是否也及時跟總部反映,同時加上你的觀察意見呢?自己不做相對的努力,往往注定要失敗。
六、對自己的經營能力過於自信
連鎖總部提供給加盟店的“加盟營運組合”,並不像一般的專利那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很難和價值感聯繫在一起。也就是說,總部提供的店名、產品以及顧客的信賴感等,很難有個標準尺度來衡量。整個連鎖體系的力量和訣竅,很難在第一線的店鋪現場用肉眼看到。而支持事業成功背後的加盟營運組合,其功效也難以認定。很多加盟者都犯了這樣的錯誤:雖然在開店之初得到了總部的許多幫助,但由於當時拚命工作而忽略了這一點,一旦業績穩定,就總認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對於總部所謂的秘訣和實際指導,早已拋到腦後,認為沒有總部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就足夠了。於是對總部的指導不願接受,對總部的命令不願執行,對總部的促銷計畫不予配合。由於過於自信,加盟店逐漸遠離總部而招致了失敗。
七、加盟店主另有事業
加盟者開店之初,按照總部的指導拚命地工作,事業蒸蒸日上,最初投入的資金都得以收回,於是志得意滿,開始找尋其他賺錢的機會。不幸的是新的事業由於未摸到竅門,以致嫌來的錢統統賠進去,原來的門店也由於無法兩面兼顧而導致業績下降,最終由於資金無法周轉而失敗。
八、過於喜歡擺老闆架子
有些加盟者以前是
上班族,“多年媳婦熬成婆”,總認為這下自己當老闆,就必須擺出老闆的威風,對於每一位員工的工作,總要婆婆媽媽地予以干涉,而不懂得授權,致使員工情緒低落,影響經營業績。
九、擅自變更作業規定
有些加盟者一旦熟悉了整個商店的運作,就會覺得總部的若干作業規定不盡合理,如果是基於善意而向總部提出,總部也會樂於接受。但如果是自作主張就會出現問題。特別是在銷售的商品在自家店內加工製造的情況下,如果是改變製造的方法,或是更改加工的時間,或是調換作業的順序,以致總部的種種規定都不予在意或不予執行,那么加盟店實際上已失去了總部的支援,成為孤軍奮戰了。
總部的種種作業規定,一定有其強勢特色,擅自更改就喪失了它的特色,尤其品質方面更是如此。品質一旦不穩定,特色一旦喪失,顧客是很敏感的,慢慢地就會遠離而去。
十、得不到家族的同心協力
加盟連鎖事業最先一定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和支持,如果能獲得包括父母妻子兒女的全家族同意,那就更好,因為一旦有事,這些人都是你的後援部隊,都將發揮“內助”的功效。
但是,有的加盟投資人在家人反對下,仍不顧一切,斷然加盟,認為只要總部確實夠強,一個人來做又何妨。可是由於一開始就遭家人反對,所以和家人的關係就搞不好,就會影響情緒,而這種情緒往往又會反映到店內,或人手不足時家人不願幫忙,或自己偶爾有事想暫時離開,卻找不到人來接替,變成“孤家寡人”。另外,由於老闆一人實在忙不過來,因此忽略了很多細節,如清潔衛生等等,以致影響了店鋪的經營。 “家和萬事興”、“和氣生財”,這確實相當重要。這也是許多全球便利店加盟都要求加盟者是一對而非一人的原因。“夫妻協力、共同經營”是店鋪經營成功的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