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芝玲,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江蘇宿遷人,宿遷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市委610辦公室主任。江蘇省省委黨校本科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芝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2年10月
- 職業:公務員
- 畢業院校:江蘇省省委黨校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主要成就:績效全省前列,信訪先進單位
人物履歷,工作實績,先進事跡,媒體報導,
人物履歷
2016年-12月至今 任宿遷市公安局局黨委副書記、市委610辦公室主任。
工作實績
抓好公安業務和幹警隊伍建設,制定綜合量化考評辦法,實行黃牌令、紅牌令、就地免職令,直接與幹警職務任免、立功受獎相掛鈎。開展“大接訪”活動,每周四親自堅持接訪。在擔任沭陽縣公安局局長期間,該局績效工作居全省A1類地區前列,是全市惟一的縣級公安機關執法示範單位。
先進事跡
2007年5月11日,宿遷市公安局發出通知,號召組織開展向重視信訪的劉芝玲同志學習的活動。
沭陽縣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劉芝玲同志2003年11月到任以來一直重視信訪工作。今年4月27日宿遷市政法委在第18期《政法信息》刊載的《付諸真情贏取民心著眼和諧維護穩定——沭陽縣副縣長、公安局長劉芝玲同志接訪工作事跡》中稱,“三年來,劉芝玲同志帶領縣局黨委一班人把處理好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警民關係的橋樑和紐帶,確保了公安工作的有序推進和隊伍建設的健康發展。
連續4年被表彰為全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連續3年被宿遷市委、市政府表彰為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特別自公安大接訪工作開展以來,劉芝玲同志緊緊圍繞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的要求,步步緊逼抓落實,民眾來信來訪辦結率和停訪息訴率均達到了99.5%,受到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人民民眾的高度讚揚。”江蘇省公安廳也在有關通報中以《胸懷百姓情結踐行為民之舉——沭陽縣副縣長兼公安局長劉芝玲長期堅持接待上訪民眾》為題表揚了劉芝玲同志重視信訪工作的事跡。宿遷市市長助理、市局黨委書記、局長尚建榮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號召全市公安民警尤其是縣(分)局領導深入學習劉芝玲同志接訪工作事跡”。宿遷市公安局在《關於組織開展向劉芝玲同志學習的通知》中號召全市公安幹警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向劉芝玲同志學習活動,學習他率先垂範、身體力行、嚴格自律的工作作風;學習他以誠服人、以情動人、以法正人的工作方法;學習他常懷利民之心、體恤民眾疾苦、以民眾利益為重的公僕情懷,從而不斷提高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工作水平,努力在建設平安宿遷、構建和諧社會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媒體報導
劉芝玲同志在調任江蘇省沭陽縣副縣長、公安局長的三年多來,始終把處理好信訪問題作為密切警民關係的橋樑和紐帶,通過暢通信訪渠道、傾聽民情民意,認真改進公安執法工作,促進隊伍建設的健康發展。特別是自2005年“大接訪”以來,劉芝玲同志按照“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的要求,每周拿出一天工作日,持之以恆地面對面接待來訪民眾,真心實意解決信訪問題,先後接待、處理民眾信訪事項2252件,辦結率和停訪息訴率均在95%以上,從接待來訪中發現交辦破案線索216條,查破刑事案件126起,抓獲違法犯罪人員236名,抓獲逃犯11名,查處治安案件175起,調處糾紛538起,受到當地黨委政府和人民民眾的高度讚揚。該局已連續3年被宿遷市委、市政府表彰為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以民為本——
突出一個“高”字
“信訪工作無小事”,認識上的高起點是劉芝玲同志重視信訪工作的源動力。他從任長霞、張雲泉、陳燕萍等先進事跡中深受鼓舞,充分認識到同民眾“面對面”、“零距離”是增進感情、接受教育、改進工作的極好機會。他認為,公安信訪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到警民關係的改善,決定著社會的安定和諧。三年多來,他始終懷著一種責任感和使命感,一以貫之身體力行。
按照市局要求,2006年10月以前,劉芝玲同志一直堅持每周一親自接待上訪民眾,詳細聽取每一起訪情陳述,並對當天接訪事項,當天研究會辦,做到“有訪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對許多有理訴求,經常將辦案單位的領導和民警“請”到接訪室,向上訪人當面糾錯道歉。有時上訪民眾較多,他便放棄午休,在接待室與上訪民眾共同吃完快餐繼續接待。全省公安機關實行每周四三級聯動接訪後,劉芝玲同志曾一度堅持周一、周四兩天接訪,直到民眾普遍知曉一把手接訪調整到周四後,才取消周一接訪。據統計,僅2006年,劉芝玲同志就接訪62次,接待民眾來訪492人次。
為使下訪工作正規有序,劉芝玲帶領大家制定出台了《沭陽縣公安局領導幹部下訪工作方案》,明確下訪工作內容、形式、責任分工與聯繫人及工作要求,要求各責任領導定期、定點下訪、主動約訪、立項專訪、帶案回訪,積極為民眾排擾解難,化解矛盾。並將局領導班子下訪情況作為“三個評議”的內容,每年要向黨委政府、行風評議員和全局民警報告。同時,對於容易引起信訪問題的警種與職能部門,縣局專門排定輪值表,安排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周期性協同接訪,對涉及到本警種、本部門的信訪問題當場予以明確答覆,為民眾釋疑解難,推動信訪事項依法、及時、就地解決。
對結案不息訪人員,劉芝玲逐起分析癥結所在,定期登門回訪,主動爭取信訪人及民眾的理解與支持。該縣湖東鎮村民吳某不滿其子因涉嫌盜竊被該局湖東派出所傳喚,以民警刑訊逼供為由一直上訪,在省廳覆核終結後仍不願息訪。今年3月19日下午,劉芝玲同志帶領局職能部門負責人專程到吳某家中看望,詳細傾聽、耐心答疑,吳深受感動,表示永不再訪。隨後,劉芝玲還在該村召開村組幹部和老黨員座談會,徵求他們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獲得當地民眾一致好評。
真情接訪——
突出一個“誠”字
劉芝玲同志始終把自己放在與上訪者平等的位置,堅持以誠服人、以情動人、以法正人原則,與上訪民眾坦誠相待,真誠溝通,以心換心。
在接訪中,劉芝玲同志常懷利民之心,體恤民眾疾苦,對依靠法律政策難以解決、家庭又確有實際困難的信訪人,儘可能給予關愛和幫助,讓他們親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2005年底,該縣紮下鎮居民張某反映該局沭城派出所警車將其機車撞壞導致其受傷,劉芝玲同志耐心詢問了事發經過,了解到張某因無證駕駛為逃避檢查而慌不擇路,造成自損受傷,由於醫療費用負擔較重而上訪。考慮到張某的實際困難,決定為其修理機車、解決醫療費用,張深受感動,主動對其不實投訴認錯。
局長開門接訪,是民眾評價公安機關作風的一個重要視窗,身為副縣長兼公安局長的劉芝玲同志,無論工作多么繁忙,面對來訪民眾,他總是著裝規範,心平氣和,從不帶有急躁情緒,努力從一舉一動、一語一言給民眾營造一個輕鬆、愉悅的氛圍。不少民眾說:“向劉局長反映問題如同拉家常,無拘無束”。實踐中,他還摸索總結出了“一句你好、一杯熱茶、一聲道歉、一次握手”的“四個一” 接訪準則,在濃濃的親情中,拉近距離,緩和氣氛,消除隔閡。
實踐中,有的上訪人員因鄰里關係緊張、民眾基礎較差,即使是有理訴求也無人作證,導致因反映的問題查不下去、結不了案而滿腹委屈。遇到這種情況,劉芝玲同志常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實地調查走訪,甚至模擬現場、情景再現,理性分析、秉公處理,有效防止受不利因素的誤導,而使小事拖大、久訪不息。
疏導化解——
突出一個“實”字
親自接訪難能可貴,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給上訪人以滿意答覆顯得更為重要。在信訪工作中,劉芝玲同志深刻體會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能只喊在口頭上,局限於接訪形式上,而是要把功夫用在“辦訪”上,只有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才能讓信訪人心服口服。
為此,他針對不同訴求的信訪主體,在全局積極推行“引導遵紀守法、開導創業致富、疏導對立情緒、勸導不走極端、倡導合理解決、指導法律保護”的“六導”信訪工作方針,對控申類信訪事項,堅持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信訪人不息訴不放過,民眾不滿意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凡省廳和市局交辦的和赴省進京的信訪問題,劉芝玲同志直接將其列為自己的督辦案件,按業務分工責成分管局領導排定序時進度,限期辦結。2006年2月份,該縣張圩鄉村民潘某因其丈夫於1992年被殺害一案久偵未破而多次到市上訪。劉芝玲同志針召集相關人員重新分析會診,調整辦案力量,調整辦案思路,經過一個多月的攻堅,終於偵破這起陳年命案。
劉芝玲同志經常反覆強調全局民警對信訪工作都責無旁貸,要求其他局領導班子成員每月至少1次深入到基層派出所,參與開門接訪,現場辦公,幫助解決信訪難題;定期開展民情調研和矛盾糾紛排查,及時發現各類信訪苗頭,提前跟進化解措施,將上訪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從而在全局上下真正形成全警參與的大信訪工作格局。
源頭防控——
突出一個“嚴”字
通過信訪這面“反光鏡”,劉芝玲同志和局黨委一班人在及時了解掌握民警的執法活動、內部管理、工作作風、警民關係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大刀闊斧地整肅警風、從嚴治警的同時,不斷建立和完善從源頭上有效防控信訪問題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公安信訪工作的低成本運作。
“大接訪”之後,劉芝玲同志在深入鄉鎮、社區以及上訪人員家中充分開展調研的基礎上,親自執筆擬稿出台了《沭陽縣公安局信訪工作規範》,分別從領導責任、部門責任、辦案人員責任、直接責任以及會辦、包案、督辦、責任追究、考核與獎勵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該規範實施以來,該局近一年來的信訪量比以往同期下降46%。
緊接著,為規範執法行為,縣局又專門成立執法查糾工作小組,發現執法問題和執法隱患,及下發《執法建議書》,將有關民警記入執法“黑名單”。上了“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受到警誡、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行政處分等不同處罰。對因有過錯引起信訪問題的民警分別發放《黃牌令》、《紅牌令》和《就地免職令》,凡不按規定時間接處警或不履行首接責任等,將被發“黃牌令”,扣發1至2個月崗位津貼;侵害民眾合法權益或利用職權收受、索要財物等,將被發“紅牌令”,離崗培訓,扣發3至6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連續兩次被發“紅牌令”者限期調離;中層以上幹部疏於管理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將會領到《就地免職令》。
今年以來,該局又推出了警務聯繫戶制度,即在每10至20農戶中設立一個警務聯繫戶,由所領導與警務聯繫戶每周電話了解一次轄區及周邊戶治安狀況,每月上門走訪一次警務聯繫戶,當面徵求意見、建議,反饋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