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陳燕萍,女,漢族,江蘇鹽城市人,1964年4月出生,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招乾進入法院,200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江蘇省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2011年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2011年9月20日,獲得第三屆
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人物生平
1979年12月,江蘇省建湖縣藝校學員;
1983年8月,江蘇省建湖縣淮劇團演員;
1988年12月,江蘇省鹽城市城區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0年9月,江蘇省
靖江縣(市)人民法院書記員;
(其間: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成人大專法律專業學習)
2000年4月,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八圩人民法庭助理審判員;
2001年9月,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八圩人民法庭審判員;
(其間: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函授法學本科專業學習)
2006年1月,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人民法庭審判員;
2007年1月,明確副科級;
2007年9月,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人民法庭副庭長;
2009年8月,明確正科級;
2010年,江蘇省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榮譽
1997年至2000年 連續四年被靖江法院表彰為“辦案能手”
2001年至2003年 連續三年被靖江法院表彰為“先進工作者”
2001年、2003年 兩次被泰州中院表彰為“人民滿意法官”
2003年1月 被
靖江市委、市政府表彰為“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2003年10月 被
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為“人民滿意政法幹警”
2004年1月 被泰州中院榮記個人三等功
2004年至2005年 先後三次被靖江法院、靖江市委機關工作委員會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
2004年至2007年 連續四年被靖江法院表彰為“優秀法官”
2004年3月 被靖江市婦聯表彰為“三八紅旗手”
2004年4月 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人民滿意法官”
2004年7月 泰州市廣播電視局、
泰州電視台評為“公民道德故事十佳主人公”
2005年4月 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人民法庭優秀法官”
2005年5月 被江蘇省高院榮記個人二等功
2006年9月 被靖江市巾幗建功活動領導小組表彰為“巾幗標兵”
2007年1月 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十佳法官”
2007年1月 被江蘇省高院榮記“個人二等功”
2007年3月 被靖江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九屆“十佳精神文明新人新事”榮譽稱號
2007年4月 當選泰州市第三屆黨代會代表
2007年9月 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2007年9月 被中宣部確定為“道德楷模 文明風尚”重大宣傳典型
2007年10月 被江蘇省高院榮記個人一等功
2007年12月 被江蘇省政法委、江蘇省高院、江蘇省婦聯表彰為“十佳女法官”、“三八紅旗手”
2008年2月 泰州巾幗建功活動領導小組授予泰州市“十大女傑”;
2008年2月 榮獲“江蘇省道德模範”提名獎
2008年2月 被最高法院、全國婦聯表彰為“全國優秀女法官”、“
全國三八紅旗手”
2008年3月 被靖江市委、市政府授予“2007年感動靖江十大新聞人物”、第十屆“十佳精神文明新人新事”榮譽稱號
2008年3月 被江蘇省婦聯表彰為第五屆十大女傑
2008年6月 當選為泰州市“我最喜愛的共產黨員”
2008年7月 被泰州市委表彰為“共產黨員標兵”
2008年11月 被泰州市委宣傳部授予“感動泰州(2006-2008)十大人物”稱號
2008年11月 被江蘇省委組織部、人事廳表彰為“人民滿意公務員”
2008年12月 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改革開放三十年英模個人
2011年2月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標兵榮譽稱號。
事跡
陳燕萍同志對人民有著厚重質樸的情感,心中時刻裝著人民法官為人民的信念,始終把對黨和人民的愛鑄就在平凡的審判事業中。她在法院工作21年,在基層人民法庭工作14年,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時刻牢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忠實履行人民法官為人民職責,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悉心辦案,刻苦鑽研審判業務。她堅持人民利益至上,情系百姓,真情調解,被譽為黨群關係的“連心橋”。她關注民生,關愛百姓,長期幫助殘疾兒童,被人們親切地稱為“法官媽媽”。她的先進事跡,感人至深,令人振奮,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高度評價。2003年,江蘇省紀委將她作為勤政廉政典型進行宣傳。2007年,她被中宣部確定為“道德楷模,文明風尚”全國重大宣傳典型,十多家中央媒體對其先進事跡進行了集中宣傳報導。她先後多次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先後獲得“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江蘇省十佳法官”、“江蘇省十大女傑”、“全國人民法庭優秀法官”、“全國優秀女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巾幗建功標兵”、“江蘇省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國模範法官”、“5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江蘇人物”等榮譽稱號。靖江市委、泰州中院、泰州市委政法委、泰州市委、江蘇高院、江蘇省委政法委先後發出通知,號召開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活動。
踐行諾言
陳燕萍同志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女法官和一名普通共產黨員,沒有轟轟烈烈的壯舉,也沒有氣壯山河的豪言,但她有著崇高的理想信念,有著共產黨人特有的精神支柱,有著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她主動到條件艱苦的農村基層法庭工作,而且一乾就是十四年,把最美好、最寶貴的青春年華奉獻給了黨的審判事業,奉獻給了她深愛著的人民民眾。她長期在農村法庭工作,深切的體會到人民民眾的疾苦,對老百姓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樸素感情。她始終牢記著人民法官的責任與使命,儘自己所能為民解憂,用自己的愛心無私奉獻,樹立起人民法官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
八旬老人孫廣福育有一子,早年喪偶,由於年邁體弱無收入,生活無著落,兒子不盡贍養義務,無奈的他只能將兒子告上法庭。每次到法庭來,陳燕萍總是問寒問曖,讓他放心,一定會替他討回孝道。知道他沒錢,多次自費給他買飯、買車票。一次,還悄悄在他褲兜里塞了200元,意思是如兒子不給吃,讓他先自己買點東西充充飢,沒想到第三天,孫老漢起早趕到法庭等陳燕萍,用顫抖的手把200元錢還給了陳燕萍,說,“我是昨天晚上換衣服才發現的,就想到一定是你給的,你幫我打官司,我怎能要你的錢。”看著老人臉上的汗水和憨厚的臉龐,陳燕萍的眼睛濕潤了,“多么好的老人呀,我一定要幫他過上幸福的晚年。”但其子很不配合,多次做工作不但受冷落,甚至被拒之門外。於是陳燕萍就地開庭,邀請村幹部和村民旁聽,用法律、社會公德和公眾輿論多重手段對其感召,最終喚醒了其子的良知,承擔起了贍養老人的責任。事後,陳燕萍多次回訪,看看老人生活得怎樣,還需要什麼。現如今,安享晚年的孫老漢逢人就講:“陳法官真好,比我的親閨女還要親。”
陳燕萍常說,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託、為民解憂的人民公僕。2007年上半年,轄區發生一起因新建學校涉及30多戶村民的拆遷案件,因部分村民對補償方案不滿意,出現了集體阻工和聚眾上訪的徵兆,如果不迅速妥善處理,不僅學校建設無法按期完成,而且還可能會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和黨群關係。陳燕萍接手案件後,從服務大局出發,帶領合議庭的同志,立即挨家挨戶沒日沒夜做工作,認真聽取民眾意見,安撫民眾情緒,耐心講解法律法規,協調解決民眾困難,爭取拆遷村民的合法權利,在黨與人民民眾之間架起了一座連心橋。為了解決一名村民的建房困難,她多次跑有關部門幫助辦手續,籌資金。一個星期下來,陳燕萍人瘦了一圈,滿嘴起了血泡,村民見了都十分心痛,紛紛表示“陳法官是真心為我們辦事,她的話我們聽。”最終案件全部協調解決,為學校建設按期完成創造了條件。
農村有句俗話叫“一代官司三代仇”。很多案件如果當庭依法判決,對法官來說倒是省心省力,但鄉親們抬頭不見低頭見,可能就因為一件小事埋下心結,從此
老死不相往來,甚至反目成仇。調解能消除當事人心理上的對抗,實現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因此,陳燕萍始終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實現哪怕百分之一的調解可能。有的時候為了調解一件案件,要花上幾倍於判決案件的精力。在一起房屋確權糾紛案中,經過多次開庭調解,原被告和律師都認為調解無望了,但陳燕萍還是堅持要調到底,在她執著的堅持和反覆努力下,最終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在一起因通道引發的案件中,原被告是親兄弟,因瑣事弟媳打了大伯一個耳光,哥哥便挖溝阻止其通行,要求弟弟用迷信的方式賠禮驅晦氣。親友、村幹部多次調解未能見效。陳燕萍接手案件後,先後十多次進村,請來了村幹部和德高望眾的老者一道參與調解,講情、講法、講理多管齊下,最後成就了一段以弟媳給大伯端茶賠禮打招呼的地方佳話。在陳燕萍所辦案件中,有70%以上是調解結案的,婚姻家庭類案件的調解率更達到了90%以上。在她的努力下,有多少劍拔弩張的鄰里一笑泯恩仇,有多少對簿公堂的夫妻破鏡重圓,已記不清了。
十四年風雨兼程,十四年默默奉獻。陳燕萍把對黨的忠誠體現在所辦的每一件案件上,把黨的關懷傳送到千家萬戶,時時刻刻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建樹著黨的形象,讓人民民眾更加熱愛我們的黨,更加信任我們的政府。在和陳燕萍的接觸中,大家總能感受到她對案件當事人、對急需幫助的求助者,以及對千千萬萬普通民眾的那種牽掛。當地民眾無不讚嘆地說:陳燕萍是咱百姓的貼心人。現如今張家長、李家短,鄉親們有什麼煩心事,總愛和陳燕萍嘮嘮。“即使問題解決不了,聽陳法官開導開導,心裡也就舒坦了。”為了方便民眾,法庭設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開通了陳燕萍電子信箱、便民聯繫卡和熱線電話。陳燕萍在為基層百姓排憂解難的同時,老百姓也把她當成了自家的“好女兒”、“好姐妹”、“好阿姨”。在陳燕萍和她的同事們的共同努力下,轄區內的訴訟案件變少了,民眾之間的關係更融洽了。
守護公平正義
農村法庭審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家庭糾紛、鄰里紛爭類的雞毛蒜皮小案,但案件的處理結果是否公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家庭和睦、社會和諧,乃至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陳燕萍常說:對普通百姓來說,他們也許一生就打一次官司,件件都是大案要案。作為基層法庭的人民法官,就要審理好每一件案件,通過個案昭示司法公正,把司法為民落實到每一個具體案件之中。
城南村的卞某一直對陳燕萍心懷感激之情,是因為陳燕萍的公正執法幫他解決了訴訟之苦。2006年,李某得知卞某需要一批貨,就聯繫某公司向卞某提供了20多萬元的貨,當即,卞某向李某出具了收條。因是某公司直接供貨,卞某幾天后將貨款支付給了供貨方。事後,李某以收條為據向法院起訴,要求卞某支付20多萬的貨款,並為此雙方大出手。起訴到法院後,原告認為白紙黑字,官司一定贏。而被告表示,自己錢已經給了,如果輸了官司,他將與法院拼個你死我活。陳燕萍受理後,對案件事實進行了認真調查,經傳喚多方證人,查閱相關的帳目,最終弄清了案件的原由。雖然被告在支付程式上有瑕疵,基於其已經支付了貨款,經陳燕萍反覆調解,原告最終撤回了訴訟。
處理疑難案件,還事物的本來面貌,不僅要精通法律知識,還要煉就一雙火眼金睛。2007年,陳燕萍接手了一個裝卸機交通肇事賠償案。肇事車既沒登記也沒有保險。駕駛員孫某無錢賠償,車主王某辯稱,車是丁某買的,後丁某又將此車轉讓給孫某,孫某又賣給了一個外地人,且都有轉讓協定為證。而王某的裝卸機,現停在自己家中。因此,他不是肇事車主。面對撲朔迷離的案件,律師提出對“車輛轉讓協定”的筆跡形成時間進行鑑定。通常根據鑑定結論判案,沒有風險,大多數法官都樂於接受。但陳燕萍沒有輕易接受委託鑑定,她認為鑑定時間長,花費高,受各種干擾因素多,受害者的合法權利難以儘快實現。於是陳燕萍主動查證,她從孫某、丁某證言相互矛盾,排除了丁某將車賣給孫某的可能;她又到裝卸機的生產廠家,查清肇事車確實是以丁某的名義購買的。開庭時,陳法官圍繞肇事車的實際車主究竟是誰,向兩被告連續發問。她的問話雖不多,聲音也很輕,但句句擊中要害。兩被告招架不住,肇事車的實際車主終於浮出水面。原來,王某在買了一台裝卸機從事營運後,不夠用,又怕露富,遂以姐夫丁某的名義買了一台,王某就是肇事車的實際車主。事後,王某感嘆道:“我們自以為事情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陳法官居然親自把事實查得清清楚楚,雖然我們敗訴了,但這樣的判決我服。”
針對當事人中很多是農民,能主張難舉證的現狀,她靈活運用證據規則,主動幫助當事人查找證據。八圩鎮北六村村民施桂英被一輛電瓶車撞了,到醫院拍片檢查未發現大礙,雙方以800元私了。4日後,施桂英仍疼痛不止,到醫院複診發現骨折,並要求電瓶車車主賠償,對方不認,施桂英將對方告上法庭。陳燕萍受理此案後,沒有按照已有物證、書證草率結案,而是與雙方當事人坐下來仔細分析,發現第一次在醫院的拍片成了解決矛盾的關鍵,陳燕萍決定請專家重新讀片。時值炎熱盛夏,陳燕萍在醫院樓上樓下來回多次,累得滿頭大汗,終於查明原告為骨折,第一次未發現系醫生讀片不準確所致。雙方當事人被她真心實意的行動所感動,當場達成了賠償協定。
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有時也是需要膽識和勇氣的。在一起訴訟保全過程中,由於被告已察覺,揚言原告一分錢都不會拿到,並與相關銀行打招呼拒付,組織有關人員企圖阻止保全。陳燕萍得知這一情況後,顧不上天氣炎熱和交通不便,冒著危險,排除阻撓,及時查封了被告的財產,保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在一次庭審過程中,一當事人突然從胸前拿出一把剪刀,在其他人還沒有察覺時,她冒著危險,已經衝上前去抱住了當事人,阻止了一場流血事件的發生,用她瘦弱的雙肩擔負起了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任。
陳燕萍就是這樣,秉承辦好一個案件,救活一個企業,挽救一家庭,穩定一方社會,發展一方經濟的工作思路,在司法活動中處處體現人文關懷、平等護民、正義為民的司法理念。
維護和諧安定
在靖江法院,陳燕萍辦案的效率高、質量好是全院有名的。別人難以調解的案件,到了她手上很快就能調結。當同事問到陳燕萍辦案高效的訣竅時,她總是笑著說,只要用心,多學、多動腦筋就能想出辦法。為此,為了適應新時期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的需要,陳燕萍具有極強的學習精神,在床頭邊、辦公桌上、皮包里到處都放有法律法規、案例選集等讀本,不管夜裡何時到家,都要看上一會兒。她隨身總是帶著個筆記本,隨時把辦案的感受、同事的經驗、民眾的意見、領導的指示記下來,反覆琢磨提煉,總結經驗。她對案件處理常常有獨到的見解,多篇案例在省級刊物上發表,在全國還沒有精神賠償之說時,她就首度在泰州地區償試使用,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2年她承辦的一起保險理賠案曾被製作成電視節目在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播出。
陳燕萍在審案中,十分注意細心觀察,善於把握當事人在訴訟中表現出不同的心理狀態和神情的變化,就連當事人臉紅、氣粗等微妙變化都逃不過她那雙明察秋毫的慧眼。在處理一起借款糾紛時,由於沒有借條,就連當事人都沒有把握打贏官司。陳燕萍通過認真聽取原被告雙方的訴辯和認真審查有關材料後,看出了案件背後的真相,法庭上她運用嫻熟的審判技巧,通過相關細節的連續追問,使得賴賬的丁某前後自相矛盾,破綻百出,不得不承認了欠錢的事實。事後,被告佩服地說“陳法官真是火眼金睛,在她面前說不了謊。”
每個案件尤其是農村發生的案件,都必須到現場親自查看,這是陳燕萍多年來為自己定下的一條規矩。在處理相鄰關係、建房糾紛、農村承包契約糾紛、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案件,陳燕萍更是堅持現場必去、四鄰必訪。在處理一起“樹患”糾紛案時,陳燕萍就是數次察看現場,了解樹葉遮陽,樹根破牆,毛毛蟲刺人,但有幾十年樹齡的實情後,才做出讓被告砍樹,原告補錢的正確判決,使一對親戚重歸於好的。
“有話慢慢說”,這是陳燕萍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陳燕萍說,當事人來到法庭往往難以理性對待,需要一個情感宣洩的過程,作為法官一定要不怕受氣,耐住性子,聽當事人把話講完,通過傾聽的過程建立起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信任,減輕當事人對法院、法官的消極牴觸情緒,拉近當事人與法官的感情距離,為順利化解糾紛奠定基礎。一次,一位當事人來回十幾遍反覆闡述自己的理由,旁邊的人都打起了瞌睡。而陳燕萍卻是靜靜地、耐心地聽著當事人訴說,暗自思襯矛盾的癥結和根源,很少打斷當事人的講話。直到他沒有新的理由需要說明時,陳燕萍才向他講起法律的規定和處理的方案,沒等陳燕萍講完他突然出人意料地說:“陳法官,你怎么說怎么好,你是第一個完完整整聽完我的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信任你。
在辦案中,陳燕萍總是以特有的細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理、情之間尋找結合點,準確切入案件,把握案件的走向,對症下藥,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2007年,陳燕萍審理了一起夫妻離婚後的財產糾紛案,雙方情緒非常對立,繼子揚言要殺掉繼父朱某。陳燕萍在了解了案情後,發現朱某繫上門女婿,離婚後一直無家可歸。如果簡單判決,雙方矛盾將會更加激化。為了讓雙方徹底化解矛盾,平息紛爭,陳燕萍把辦案重點放在促使雙方重歸於好上。通過與三人的多次交談,走訪左鄰右舍,陳燕萍了解到他們三人的結合點就在一“情”字上。陳某與朱某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有夫妻之情。老朱與陳某結婚後無其他子女,是老朱把繼子養大的,他們有父子感情。陳燕萍從“情”字入手做工作,很快一切迎刃而解,陳燕萍的真情打動了老朱一家,老朱主動申請撤訴,陳某及兒子同意接納老朱,一個死了的婚姻在陳燕萍精心調解下又復活了,社會又增添了一份和諧。
常和陳燕萍打交道的季律師說:陳燕萍辦案有一秘訣,就是她的笑。一張笑臉相迎,是多年來她“攻心為上”的法寶。在平時繁忙的工作中,陳燕萍再苦再累,臉上卻總洋溢著春天般甜美的微笑,她用這真誠會心的微笑,送給當事人問候、鼓勵和祝福,架起與當事人心靈之間的橋樑,喚起當事人內心的真情與良知。因此,陳燕萍特別地強調微笑服務,將微笑辦案理念融入司法活動中,尤其在接待環節,總以和善的微笑為當事人奉獻真誠,播撒人民司法的親和力,象春風一樣送給當事人溫暖。季律師說:不管當事人到法庭帶有多大的怨氣、怒氣甚至是火氣,總能在陳燕萍的微笑中消化,她的微笑有著“四兩拔千斤”的功效,這既是一種辦案方法,更是法官難得的修養。
陳燕萍把自己的辦案方法,總結為“望、聞、問、切 、笑”五字工作法。所謂“望、聞、問、切、笑”,說到底,就是用心去感知,用心去辦案,掌握案件處置的主動權,爭取案件的最終妥善解決,化解糾紛,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弘揚文明風尚
陳燕萍愛崗敬業,有著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她每年辦案200多件,是全院多年的辦案狀元。所審理的30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組織上曾多次考慮到她一個女同志,長期在農村工作,照顧不到家庭,讓她回院機關工作,但她總是難捨與農村法庭的感情,說在哪裡辦案都一樣。就這樣,她在法庭一乾就是14年,愛人生病住院她不能陪,女兒上幼稚園她不能接,年邁的父親到過世她都沒能很好地伺候過。她工作從來就沒有八小時的概念,加班熬夜那是常有的事。她常說“寧讓人等案件,不讓案等人”。有人問陳燕萍,這么拚命到底是為了什麼?她笑著說:“我牽掛的事情太多,每當翻開卷宗,想起當事人,想起老百姓,就會覺得心裡沉甸甸的,不把這些事情處理好,我放心不下,想偷懶也沒辦法。”用她愛人的話說,“她是一個勞碌的命。”
陳燕萍甘守清貧,有著一塵不染的高風亮節。作為在一名長期在基層法庭工作的法官,陳燕萍也時常會受到親情的挑戰、金錢的誘惑。但是,陳燕萍在人情面前她認法不認情,在金錢面前她認理不認錢,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贏得了人民民眾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法官的敬重。2007年,陳燕萍在審理一起離婚案件時,女方的父母鼓動女兒鬧離婚,並通過熟人找到陳燕萍,請求她幫忙,順手遞給她一個裝有千元的紅包,被陳燕萍當即婉言拒絕。女方父母以為她嫌錢少,又從口袋裡掏出一疊鈔票。陳燕萍板起面孔進行制止,並嚴肅地批評他們不要強迫女兒離婚。通過細心調解,小倆口和好了。女方父母感慨地說:“陳法官認法不認錢,只怪我們一時糊塗,以後再也不干涉小倆口的婚姻了。”一次,陳燕萍在審理一起借貸糾紛案件時,被告是一名農村幹部,與她丈夫關係非常要好。被告就請她丈夫吹吹“枕邊風”,請陳燕萍關照一下,原告聽到風聲後非常擔心。但陳燕萍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法判決被告敗訴。被告接到判決書後非常服氣地說:“陳法官只認法不認人,這樣的法官,我佩服”,並很快主動履行了法院判決。十四年來,陳燕萍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無數次拒禮、拒賄、拒吃,無一違法違紀,無一投訴舉報。正是由於她的公正,贏得了廣大民眾對她的信賴和尊敬。不少當事人說:“案件到了陳法官手裡,我們放心,心裡踏實。”
關愛百姓
陳燕萍關愛百姓,有著金子般的愛心。2002年,7歲殘疾女孩何小敏,在爸爸癌症去世,媽媽離家出走,爺爺、奶奶年邁,無法生活的情況下,不得已把媽媽告上了法庭。承辦此案的陳燕萍,雖經想方設法、千方百計,但最終小敏還是被親生媽媽無情地拋棄了。看著小敏那張被腫瘤擠壓變形的臉,聽著小敏“我要媽媽”撕心裂肺的呼喊,陳燕萍的心都要碎了。小敏不能沒有媽媽,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共產黨員,對此不能置若罔聞,無動於衷。她摟著小敏對她說:“孩子不要哭,以後阿姨就是你的媽媽,法院就是你的家。”從此,陳燕萍數年如一日地照顧著小敏,把一個被親生母親拋棄了與自己毫不相干的“醜姑娘”,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來養,定期為她送來衣服、學習用品和生活費用,中秋節一起吃月餅,春節給她買來和自己女兒一樣的新衣服,帶上自己的丈夫、女兒和小敏的爺爺奶奶一起吃年夜飯,忠實地履行著一名共產黨員對黨的承諾。為了早日醫好小敏的病,陳燕萍多方籌措資金,在網上找遍了全國各大醫院,最終在全社會的共同關心和資助下,為小敏成功摘除了面部的全部腫瘤,經面部整容後,她將成為一個全新的人。現如今懂事的小敏在她的作文中這樣寫道,“是黨和法官陳媽媽給了我新生,長大後一定好好工作,報答社會和陳媽媽。”
關愛小敏只是陳燕萍關愛百姓的一個縮影。有多少失去生活信心的當事人,在她的鼓勵、教育、幫助下重新揚起了生活的風帆;有多少老人在她千方百計的努力下重新有了生活的著落;有多少不孝之子在她的感召下,喚醒了良知。對於許多身處逆境的當事人來說,陳燕萍對他們就是一盞明燈、一桿旗幟、一份依靠。一位離了婚的女當事人對今後的生活失去信心,陳燕萍鼓勵她自強自立,並幫她辦證、選址、籌資,成功地開起了家美容店;一位因自身生活無著而失去孩子監護權的當事人,在要走向絕路的時候,陳燕萍及時的制止了她,“不要做蠢事,要相信政府和我們這個社會。”在陳燕萍的勸導和幫助下她學會了裁縫,現如今還當上了老闆,重新得到了孩子的監護權。為了給家境貧寒,傷殘五級的車禍當事人拿到救命的錢,她日夜兼程不遠千里,從靖江趕往吉林遼源,一路上,住小店,坐大車,吃速食麵,不用當事人的人一分錢。一位下肢癱瘓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因自閉而對社會產生牴觸情緒,不管什麼人說什麼都不聽。陳燕萍接案後,坐在當事人的床前,與他拉起了家常,問起了冷暖,慢慢他的態度有了很大的轉變,自願在離婚調解協定上籤字。事後有人問他為什麼,他說他癱瘓這么長時間,從來沒有外人象陳法官這樣,不嫌他身上的異味,與他談這么長的時間,這樣平易近人的法官,說話他信。
陳燕萍用自己高尚的職業情操,人民法官的一言一行,弘揚著社會主義的文明風尚,實現著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價值。
語言集萃
1至10條
1.讓原告放心,讓被告心服,讓民眾滿意。
2.老百姓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打官司的。
3.小案子,大事情。
4.官司一生一次,影響一生一世。
5.我審理的案件雖不是什麼大案,但一個人一生也許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讓老百姓體會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6.我希望天下無訟。
7.農村法庭也許是最適合我的崗位。
8.法官不是官,決不能擺官樣。
9.紮根基層為當事人排憂解難,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人民民眾對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認可,是我至高無上的光榮。
10.辦案,用心、用情、多動腦筋就能辦好。
11-20條
11.我就覺得(何小敏)這么一個孩子除了要從容貌上進行矯正,更要從心理上進行矯正,這樣才能夠讓這孩子融入到人群當中。
12.(社會各界為何小敏捐款)當時我就覺得很感動,覺得有這么多人在我的後面,有龐大的愛心隊伍在支撐著我。
13.工作忙也許會減少陪伴家人的時間,但是我認為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最為重要的,如果在溝通上能達到共識,彼此能夠理解的話,也不一定會影響感情。
14.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也難免有人情關,如果說情的人是從法律的角度客觀處理這起案件的話,我會採納他所提出的觀點,如果是違背法律規定的話,我當然不可能給面子的。
15.我給了他面子,誰給我面子?法律是不會給我面子的。
16.能夠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雖然比較辛苦,但我感覺很欣慰!
17.民事案件增多,我認為並不是一件壞事,這是經濟社會發展轉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也說明老百姓維權意識增強了。
18.對當事人來說,他的每一件案件都是大案要案,法官應當審理好每一件案件,最大化地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19.我不會因為說情就枉法裁判,因為我手中的審判權是黨和人民賦予的,代表著國家法律的尊嚴。
20.作為法律工作人員,我努力使自己具備正直的為人,中立的態度,公正的審判,平常的心態。
21至59條
21.我是作為所有長期奮鬥在基層一線的優秀法官群體的代表接受榮譽的,榮譽代表過去,我們將會更加努力,踏踏實實工作,公正無私辦案。
22.這么多榮譽,確實有些壓力,但這些壓力對我來說是種激勵和鞭策,使我在今後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
23.作為一名法官,首先要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同時要具備敬業、公正、廉潔、無私的品質。
24.法律是社會公平的最後一道屏障,法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必須慎用這份權力。
25.只要能夠真心投入,沒有過不去的坎。
26.法官要有洞察秋毫的細心,不辭辛苦的耐心,不偏不倚的公心,為民解憂的真心。
27.司法為民不能只體現在法庭內,還應該體現在法庭外。如果我們的真情喚醒了當事人的理智,我們送出的溫暖化解了他們的矛盾,我們奉獻的愛心使當事人對生活充滿希望,那么,我們的付出就是值得的,家庭與社會會因此更加美好和諧。
28.在事業和家庭面前,我選擇事業;在享受和吃苦面前,我選擇吃苦;在奉獻和索取面前,我選擇奉獻。
29.法官要走進當事人心裡,讓其信服法律,而不是屈服於法律。
30.各類案件我都爭取調解。調解成功了就是雙贏。
31.你收了人家哪怕一包煙,當事人的想法就會不一樣。
32.既要堅持辦案原則,又要讓說情者不難堪,這是一門藝術。
33.收禮收賄判錯案會葬送我的一生,你們忍心毀了我?
34.用微笑拉近當事人的距離,用傾聽走進當事人的心裡。
35.打結要打得漂亮利索,結案要結得成功圓滿。
36.一個會精緻生活的法官,才能辦出精緻的案件。
37.善於用法律知識消解當事人心中的困惑。
38.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是不會判的。
39.我不能容忍哪怕一個案件的失敗。
40.案件始於情,也應結於情,更應不了情。
41.完滿的辦案結果應該是法、理、情三者的巧妙結合。
42.法官應該是法律的播導者,熱誠傳播法律,引導人們遵守法律規範。
43.法律工作者的終級目標是法律更加完善,社會更加和諧。
44.對那些喪失人倫的當事人,我也會發火。
45.有話慢慢說。
46.請你相信我。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47.掩蓋的事實不會自己浮現出來,要想方設法把它挖出來。
48.為民眾化解糾紛也是普法的過程。
49.寧讓人等案,不讓案等人。
50.我最大的快樂是,案結了,事了了,雙方當事人都滿意。
51.我最大的遺憾是,法律上的空白使當事人權利得不到保護。
52.我最大的特點是執著和認真。
53.最無奈的是,法律可以解決所有案件,但卻不能撫平所有人心中的傷痛。
54.我最大的愧疚:一是父親病重八個月,我沒有能盡女兒的孝道孝心服侍一天;二是對女兒的學習成長關心太少。
55.我最怕的是老百姓不信任。
56.我最大的恐慌是能力的恐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類新型案件不斷突現,如不能及時充電學習,更新知識結構,提高辦案水平,就有可能出錯,作出錯誤的判決。
57.“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康德的這句話是我最為推崇的法律名言,也是我的不懈追求。
58.我喜歡英國法學家柯克的一句法律名言:“法律是一門藝術,在能夠獲得對它的認識之前,需要長期學習和實踐。”
59.我牢記父親的教育:“有一顆愛心,善良的心,才會有一顆公正的心。”“做事不公,就會貪財斂財。”“你公正了,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公正廉明,扶弱抑強。”“凡人成楷模,乾群稱奇妙,走向高平台,步伐穩為好。”
工作方法
精髓:“情法輝映,曲直可鑑”。
思想核心:將黨的民眾路線落實到具體的審判實踐中。
主線:始終將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貫穿於辦案的全過程,把人民民眾當親人,在感情上尊重民眾、貼近民眾,用真心、真情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想人民民眾之所想,急人民民眾之所急,幫人民民眾之所需,把人民民眾的滿意作為辦案的評判標準。
內涵:
1、真心貼近民眾:用民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
2、深入調查研究:用民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
3、注重釋法析理:用民眾接受的語言詮釋法理;
4、真情化解糾紛:用民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