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平衡稅

利息平衡稅

利息平衡稅是美國政府為抑制美元大量外流、改善國際收支狀況而於1964年起對美國居民購買外國債券及銀行對非居民的貸款所實施的一種特別稅。目的在於限制外國人在美國境內籌資和美國銀行的對外貸款能力。50年代後期以後,美國的國際收支嚴重惡化,美元大量外流; 同時,由於布雷頓森林體系所確定的西方國家的中央銀行可將其持有的美元以35美元兌一盎司黃金的官價兌換黃金,致使美國的黃金儲備急劇下降。為扭轉這一局勢,出台了利息平衡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息平衡稅
  • 性質:經濟,財政
根據該稅法,美國居民購買外國政府或外國私人企業在美國發行的股票與債券所獲利息,均應繳納平衡稅。對外直接投資和對開發中國家的投資可免交利息平衡稅,美國居民從美國人手裡購買其持有的外國證券也毋需交稅。按照美國政府的最初規定,利息平衡稅實施到1965年底結束,但為限制美元外流和平衡國際收支而一再延期,直至1974年6月30日才廢止。這種措施實際上是對外國關閉美國的資本市場。它使得外國資本及美國投資者轉向歐洲貨幣市場籌集資金,從而促進了歐洲貨幣市場的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