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都理欠司事,古代官制名。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判都理欠司事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北宋
- 職能: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
判都理欠司事,古代官制名。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
判都理欠司事,古代官制名。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沿革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朝官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隨三司廢。職責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
判都理欠司事 判都理欠司事,古代官制名。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沿革 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朝官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隨三司廢。職責 總領三司都理欠司之事。
長官之中有一人統司事,稱掌印,簡稱都司,位次在布、按兩司之上。《明史·職官志五》說:“都司掌一方之軍政,各率其衛所以隸於五府,而聽於兵部。” 衛指揮使司設官與京衛同。外衛皆統於都司及行都司。衛以下為千戶所,千戶所又轄百戶所。千戶所有正千戶1人(正五品),副千戶2人(從五品),鎮撫2人(從六品...
(752) 再改,肅宗至德二載(757) 又復。隋、唐以來掌審計財政,核查賦稅調斂、諸司百官經費俸祿贓贖、倉庫出納、丁匠工程、和糴收支、軍資器械等帳目。北宋初其職歸三司勾院、磨勘司、理欠司,郎中、員外郎皆為寄祿官,本司置判司事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 改制後,...
二十五年置征理司,清查倉庫諸司,又遣人理算江淮、江西等六省錢穀。升尚書右丞相,兼宣政使,領功德使司事。二十六年又增鹽、茶、酒醋等課。他任意銓調內外官,授官的大小,均以賄賂多少行事。二十八年受其他官吏彈劾,下獄被殺。桑調元 桑調元(1695-1771),清臣、學者。字弢甫。浙江錢塘(今杭州)人。桑...
三、嚴稽核,屯糧官員一律以完成八分為準,其未完二分至年終由御史視年景豐欠而定,並查屯戶有無拖欠屯糧現象。四、重勸懲,凡京外衛所徵收屯糧,如期完解者,概予獎勵;玩職欠糧者,給予懲罰。各屯田御史差滿之日,亦需嚴加考核。神宗下詔如議實行。湯顯祖疏劾申時行 萬曆十九年(1591)四月二十五日,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