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人類學派

刑事人類學派又稱犯罪人類學派。是反映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產階級刑法思想的一個學派,是以實證主義和社會達爾文主義作為思想基礎,從身體構造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一種犯罪學理論。資木主義發展到19世紀後,犯罪日益增加。

由於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發展,以科學的實證方法解決了當時危及人類的3大傳染病——天花、白喉、霍亂,因而有人主張以科學的實證方法來解決當時社會的3大病態——神病、自殺和犯罪。由於刑事古典學派未做到這一點而受到批判,於是就促使了以生物學觀點研究犯罪的刑事人類學派的興起。其創始人是義大利犯罪學家、精神病學家龍勃羅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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