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酒

【分離酒】黎族傳統的離婚習浴。黎族的離婚按傳統風俗要由“奧雅”(頭人)來主持其離婚儀式。離婚時要由男方殺豬擺灑沒席,雙方父母及村寨親友到場,席桌上擺三個碗,一硫斟滿灑,其餘兩個是空碗,碗上蓋著一塊黑布,一離婚者當眾申明離婚理由,雙方父母及眾親表態同意後,“奧雅”使將黑布露開,把斟滿的那碗灑分別倒在兩個空碗內,讓離婚者各飲半碗,叫做“分離灑”,再將黑布一分為二,男女各持一半,作為離婚憑證。並當眾將財產等分別處理。如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則女方可自己挑行李回娘家,並要求男家退回身價銀兩,表明脫離夫妻關係;如男方要離婚,女方不同意,則由丈夫將妻子送回娘家,女子身價再不作退還。其財產按實際情況處理,一方不得獨占。無論哪種情況,離婚後其子女均由男方家族撫養,嬰兒由女方哺育。解放後,這些風俗已不存在,凡離婚者均按婚姻法辦理離婚手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