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攤原則①“分攤”用於普通財產保險時,系指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時,如果保險金額低於標的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是為不足額投保,損失賠償應該根據保險金額和標的實際價值的比例分攤計算。②“分攤” 用於海上保險時,系指保戶對共同海損或救助費用的分攤。如果保險人承保此項責任,就由保險人負責攤付。③ “分攤” 用於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人所共保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系指有關共保的保險人均須根據標的實際損失和各自應負的責任,按比例分攤賠償損失。④ “分攤” 用於重複保險,系指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承保同一標的的有關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和應負的責任,按比例分攤負責賠償的一種規定 (如一個保險人已付出的賠償超過其按比例應負的責任,則其超過的部分可向另一保險人攤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攤原則
- 外文名:Double Insurance
- 根據:保險補償原則
- 方法:比例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