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典借 diǎnjiè
[pawn;mortgage]以
財產作
抵押借錢。典借,在我國古近代都發揮著不可估量的積極作用。只是到了解放後尤其文革後,漸漸地退出經濟領域的歷史舞台。上至金融銀行專家經濟專家下至普通百姓,全都含混其詞地把【典】和【當】,當成一回事兒。法規上,有可能由於金融的開放程度的原因,還沒有一款全面的、典型的、權威的至少象摸象樣東西,極大的遺憾。還不如易貨交易。典借的“核心”東西是經濟方面的“利息、
複利”、“租金”和“時間”三大要素。
“當與典都是
融資(
資金、
資產——編者加)行為,但二者又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典當最核心的標誌是典當標的的
占有權轉移,而典轉移的則是典標的的占有權和
使用權,即出典人將典物交付承典人占有和使用,換取典金。在一定的典期內,
出典人使用典金
不付利息,
承典人使用典物
不付租金。典
期屆滿,出典人
回贖,承典人便收取典金(典金它不是費用、開支;是和典物互相抵押質押的;期滿可以贖回的——下同“編者加注”),歸還
典物;出典人不贖,承典人則獲得典物,失去典金。這與典當先轉移標的占有權,
死當後再轉移標的所有權完全不同。而且,典當的標的通常是動產或者財產權利,典的標的則
通常是不動產。”像是
設備、
廠房和
場地,均可在典借之列。
數理
最簡單的典金計算,應該就是年典金。沒有其他重要因素的話,典金的的計算公式大致是:典金=折舊額/利息率。
近代史上,民間流行的典借,雙方不一定深諳此道,尤其是複雜的精算技術;同時,精算工具,當時是根本沒有的。“
物不折舊,錢不計息”——實際運作上,雙方早已算的清清楚楚了。這個原理,和
還本銷售、
消費保險以及
分享經濟應該是近親。如果能對
還本銷售初步做一研究,再有一定的
精算技術,對於典借的數學道理,就能觸類旁通了。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利息,確切地說應該是
複利的因素,典期越長,其典金(平均每年、月、日折合典金量)就越少。
嚴格意義上說,典金的計算,需用一元現金終值、一元現金現值和
普通年金系列現值,或者是
遞增、
遞減年金系列現值公式進行
精算,這裡不再煞述。
預後
現狀
現實多數情況下,把“
典”和“
當”,當做一回事兒。其實不然,典借的
本來面目,應該理解為:“反(讀‘fān’)‘
當借’ ”——不是
押物借錢,而是
拿錢借物,更為高級的是,在這裡
沒有“‘死’當”。這一點,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過人的認識和重視。
融資中的比重
位置與比重
典借,在
融資、
融物尤其
融物中,占著
半壁江山,是尚待開發的處女之地。現在的
典當,大都是
押物借錢,還沒有幾個
拿錢換物的。這樣的結果,閒置的物派不上用場;貨幣資金也滯留在企業和國家流通循環系統之外,與民不利,也有損於國家——
需求側管理和
供給側改革不可忽視的兩個方面。
因此,典借,它既關係到需求側,也關係到供給側!
當務之急
(題示)
既然典借既關係到需求側,也關係到供給側,那么,當務之急:
1、典借的理論、數理應儘快健全完善
2、操作和法規亟需健全配套
3、宣傳普及
4、銀行信託的全力支持參與
目標
通過以上不懈努力,使全國
經濟實體得心應手地從中受益,讓“典借”這棵古樹,開新花、結新果,利國家、惠百姓,使其
萬古長青。
附錄
典借·當借的區別
業務類別 | 出借方付出 | 出借方所得 | 承借方付出 | 承借方所得 |
---|
典借 | 場地或設備 | 免利息典款 | 免租金設備場地 | 借物使用權 |
---|
當借 | 資金 | 借當費+押物 | 付出押物+當費 | 資金使用 |
---|
待完善:2016年1月6日初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