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管理

共生管理

從上個世紀後期開始,共生成為企業界廣泛出現的一個辭彙。尤其是在企業合作方面,企業與企業之間,包括競爭對手之間通過合作求得雙贏,從而雙方都獲取更有利的生存空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生管理
  • 外文名:Symbiotic management
  • 定義:不同種屬按某種物質聯繫並共存
  • 學科分類:生物學
概述,起源,基本內容,基本要點,

概述

共生管理起源於生物學中的“共生”思想和概念。“共生”一詞來源於希臘語,其概念首先是由德國真菌學家德貝里在1879年提出的。他將共生定義為不同種屬按某種物質聯繫而生活在一起,它暗示了生物體某種程度的永久性物質聯繫。共生是指忽略文化、習慣、語言、民族等差異,努力建設全人類永遠“共同生存、共同勞動、幸福生活”的美好社會。共生為共生單元提供理想的進化路程,這種進化路徑使單元之間在相互激勵中進化。共生不僅是一種生物現象,也是一種社會現象,經濟領域中企業間的共生關係將促進經濟資源的有效配置,它是促進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的基本動力之一。
共生管理的理念被廣泛套用企業管理之中,其管理模式的基本要點主要是,企業要與外部企業、供應商、員工、客戶建立夥伴聯盟關係,與社會公眾、自然環境等建立共生關係,從而在合作中取得共贏。

起源

共生管理模式中的共生概念要廣泛得多,它是指企業與世界和人類共生共存。從詞義上講,共生是指在同一地方生活,和其他生物一起棲息,共同生活,有利益共享的意思。
日本《廣辭苑》的解釋是:共生感是指人類與其他物體,具有共同的生命,被看做是未開化人的世界觀,也可以說是生活感情。從生物學角度看,“共生”是指生物共棲。“共生”也是宗教用語,日本人宗教觀的根本是“山川草木皆成佛”,也是共生的意思。 共生管理模式中,共生包括人與人共生、人與機械共存、人與自然共生、企業與企業共生、企業與世界共生、企業與人類共生等多層含義。“共生”的引申含義是,企業的成長發展,企業的經營收益,只是一種手段,其最終目的是與世界和人類共生。按照“共生”的管理理念,企業的所作所為以及企業的宗旨,在於有利於地球上的人類。

基本內容

歸結起來,共生管理模式的基本思想包括下面幾個方面:
(1)企業要以全人類的利益為目標,摒棄一國的狹隘利益,形成新的管理和經營作風,全體員工在行動方面,要把自己納入“世界企業家”的範疇。
(2)在最得心應手的領域裡,通過創造、開拓,加速企業的成長發展,並為人類做出貢獻,受到更多人們的廣泛支持和讚許。
(3)作為真正的全球企業,要與世界各地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文化生活的人攜手“共生”,形成一個適應性很強、頗有綜合經營實力的企業。
(4)承擔符合企業特徵的世界任務,根據最後的國際分工,抓好企業的開發、生產、銷售等各方面的戰略。
(5)積極提攜、幫助與自己信念和想法相似的世界各地的優秀企業,構建綜合的國際戰略,共同結成世界企業的國際網路。
(6)通過自己的事業為社會做出貢獻。在可能範圍內,對社會負起學術、教育、文化等各個方面的責任,成為社會事業的志願服務者。

基本要點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共生管理模式的基本要點包括:
(1)與外部企業,包括競爭對手建立戰略性聯盟;
(2)與供應商建立夥伴聯盟關係;
(3)與客戶建立夥伴聯盟關係;
(4)與員工建立共生聯盟關係;
(5)與社會公眾建立良好的共生關係;
(6)與政府、社會團體建立良好的共生關係;
(7)維護環境,節約資源,與大自然共生共存。
3.與強大對手共生的策略
與強大競爭對手共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是很多中小企業必須關注和面對的問題。這一共生戰略,也被稱作“不戰而勝戰略”,它是競爭戰略的最佳形式,企業在可能條件下應首先考慮到採取這種戰略,即使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企業,實際上卻不樹為敵手,這種情況在現實經營中是存在的。
不戰而勝戰略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分居共處,即把市場分割成若干部分,各企業各居一處,避免互相直接接觸;第二種是協調行動,即各企業共處於一個市場中,互相成為夥伴,協調行動。
(1)分居共處
競爭對手之間,各自選擇不同的細分市場,相互避開爭執糾纏而實現分居共處戰略。實現這一戰略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向未開拓的領域投資。一個企業的成功在於能夠開發潛在的顧客需求,發現潛在的細分市場。如果該領域的利潤率很高,必然招來很多企業的滲入,在眾多企業滲入熱潮前,創業者可以享受創業利潤,並且在滲入熱潮過去之後,如果和其他企業比較還能確保優勢,則還可以繼續獲得作為市場領袖的利益,二是謀取競爭對手的薄弱部分。分居共處戰略並非只限於新市場的開發,在一個市場中利用每個細分市場競爭狀況的差別,在競爭對手較薄弱之處巧妙地發揮自己產品和市場機制的作用,也是一個重要手段。
(2)協調行動。在經濟生活中,各單位之間的競爭絕大多數都不是“零和對局”,在“零和對局”、特別是“雙方零和對局”中,勝利者所得就是失敗者所失,這種競爭就缺少合作的基礎;如果不是“零和對局”,在競爭中就存在合作的廣闊天地,競爭必然趨向於合作和聯合,這是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普遍規律。
協調行動的方法有以下三種:一是資源方面的協調行動。競爭企業之間可以在人才、資金、原材料、技術等方面合作,使各方面都獲得較好的效果,比如進行技術交流,使競爭對手也吸收自身企業的技術,並製成產品送到範圍更廣的顧客手中,被顧客所接受,這些顧客也有可能成為自身企業產品的潛在顧客。二是生產方面的協調行動。競爭企業之間在生產上的聯合本身是社會化大生產和科學技術發展的必然要求。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機器設備大型化、現代化,生產過程的自動化、連續化要求把相同的企業集中起來以達到經濟規模,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三是銷售上的協調行動。比如,競爭企業之間共同與鐵路、公路、水運、民航企業之間聯營解決商品外運問題,同時也可與各地市場銷售部門聯合起來批發銷售,統一安排市場,聯合試銷、聯合展銷產品,統一開闢市場,與外貿部門聯合統一經營,共同開闢國際市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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