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9號)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六發〔2019〕6號),制定本規定。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擬訂有關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的地方性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經濟調節、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六安市轄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和規劃管理及批後管理和監察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檔案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等級和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的審核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釆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負責組織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科技信息交流。對重大科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建設,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工程管理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項目規劃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綜合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策法規與執法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事教育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務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耕地保護監督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礦產管理與地質災害防治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測繪管理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規劃科
六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用地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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