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葉集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六辦〔2019〕11號)和《中共六安市葉集區委 六安市葉集區人民政府關於六安市葉集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葉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六安市葉集區應急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1993年,葉集鎮在機構改革中設立工交辦,具體負責葉集的工業、鄉鎮企業和交通工作。葉集改革發展試驗區成立後,孫崗鄉、三元鄉復劃歸葉集改革發展試驗區管轄。1999年,葉集試驗區設立經貿發展計畫局,撤銷原鎮工交辦。經貿發展計畫局的職能由原來企辦室職能的“規劃、調控、管理”向“指導、服務、協調”轉換。2007年9月,葉集試驗區經貿發展計畫局更名為經濟和發展改革局。2012年5月,葉集試驗區經濟和發展改革局拆分為葉集試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葉集試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葉集試驗區招商局、葉集試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5年3月,葉集試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與葉集試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合併為葉集試驗區經濟和安全生產委員會。2016年2月,葉集試驗區正式掛牌成立葉集區,葉集試驗區經濟和安全生產委員會更名為葉集區經濟和安全生產委員會。2017年9月葉集區經濟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分設為葉集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葉集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9年2月葉集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更名為葉集區應急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組織擬訂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劃和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執行相關標準和規程。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鄉鎮街、開發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屬地和行業開展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礦商貿行業駐區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區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發生。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葉集分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葉集分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葉集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和管理工作。
(4)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葉集分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改委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預案,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改委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區相關單位在安全生產監管方面職責分工。
(1)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應急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市公安局葉集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受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區發改委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
(2)關於道路和水上交通、鐵路、水利、建築、人防工程、電力、燃氣、民爆、郵政、電信、林業、旅遊、養老機構、特種設備、消防等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問題,本著“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公安、交通、科技經信、農業農村水利、住建、城管、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文旅、民政、市場監管、商務、生態環境、消防、重點工程處、開發區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按有關規定執行。區應急局監督、指導和協調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3)關於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分工的問題。工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屬地負責,部門管理、部門負責。區科技經信局、區交通局、區商務局、區教育局、區文旅體局、區衛健委、區人社局等區直有關部門分別負責對區直屬工業、交通運輸、商貿、學校、公共體育場所、醫院、培訓中介機構等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行政監管責任。區應急局主要從綜合監督管理的角度,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4)按照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各成員單位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政監管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會務、督辦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風廉政、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等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違法行為舉報投訴的受理。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對行政許可審批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災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區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災情信息和輿情監測,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區人武部和消防救援大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開展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三)政策法規和執法監督股。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標準,承擔重要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行政執法案卷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答覆、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指導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依法行政考核及指導監督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四)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股。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屬地和行業開展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綜合防災減災股。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依職責分工承擔地震應急救援協調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建立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六)救災和物資保障股。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工作。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應急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部門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主任(股長)7名(股級)。
區應急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余 浩同志主持區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劉青元同志分管煙花爆竹監管、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技術、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安全文化、安全社區、組織人事、綜合協調、防汛抗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脫貧攻堅、信訪綜治維穩、意識形態、宣傳思想、文明創建、政務公開、統戰、雙擁、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溫顯俊同志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辦、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中介機構監督管理、安全“三同時”、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和物質保障、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綜合防災減災、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災害救助工作、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考核、地震監測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辦公室、機關財務、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黨組織建設、結對共建等工作。
劉 軍同志分管冶金、工貿行業監管、非煤礦山、應急管理、應急指揮中心、安全生產類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政策法規和執法監督、依法行政、法制建設、執法檢查、執法統計、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信息化,負責安監執法大隊、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防火和撲救、環保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