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

2012年9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2〕97號印發《六安市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該《方案》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主要措施、資金渠道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12年9月11日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文號:六政辦〔2012〕97號
檔案通知,實施方案,一、指導思想,二、基本原則,三、主要內容,四、主要措施,五、資金渠道,

檔案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六安市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方案

六安市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六政〔2011〕33號)精神,爭取和落實國家養老信息平台建設項目,建立健全與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推動我市養老服務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六安市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公益服務的運行模式,通過市養老信息平台建設和加盟商運營機制的建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電子智慧型化養老信息服務和緊急救助服務,開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娛樂、政策諮詢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質量。通過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健康有序發展,逐步實現養老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方式市場化、服務標準規範化。建立關注困難群體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構建社區居家養老與機構養老的互動合作網路,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養老服務的多層次需求,為全面開展城鄉居家養老服務探索經驗,提供示範。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質量、人性化的電子保姆服務和延伸多種需求的綜合性服務。
(二)堅持政府主導。政府為養老信息平台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和政策支撐。
(三)堅持依託社區。在社區普遍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老年人活動場所(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和服務隊伍,整合社會資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營造老年人居家養老的社會環境。
(四)堅持因地制宜。緊密結合社區實際,與社區人文環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適應,循序漸進。
(五)堅持社會化方向和市場化運作模式。採取多種形式,培育社會組織,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養老信息平台建設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減少政府投入。
(六)堅持虛實結合。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居家養老服務呼叫網路,建立起全市電子虛擬養老網路。通過在全市各城區篩選、招募服務加盟商,逐步建立起專業化服務隊伍,實現老年人與服務人員高效對接。
(七)堅持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標準化建設。在建設和開通養老服務公益熱線的同時,逐步實現信息的全國聯網和信息的社會共享。

三、主要內容

信息平台建設的主要內容有:
(一)建設一個平台,即建設一個覆蓋全市城鄉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及呼叫網路平台。
(二)建立兩個體系,即構建“市、區(縣)、街(鄉鎮)、居(村)”四級居家養老服務管理體系”和“24小時呼叫救助服務體系”。
(三)堅持虛實結合,即電子保姆呼叫服務和加盟商及專業服務人員上門服務相結合,構建城鄉“一鍵通”虛擬化、智慧型化養老服務網路平台,做實城區服務,保證服務中心能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周到、實在的服務內容。
(四)採取市場化運作,成立民辦非企業——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作為信息平台和服務運營商,採用市場化管理及服務機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服務規範標準和服務範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四、主要措施

(一)組織領導
市養老信息平台建設及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在六安市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市老齡辦具體負責組織。
(二)建立機構、組建隊伍
1.市和縣區分別成立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主要負責對全市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養老信息平台建設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和人員培訓工作。中心工作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按六政〔2011〕33號檔案規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解決。各縣區及開發區、試驗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的具體職責是:指導各街道(鄉鎮)、社區(村)養老服務單位建立和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的反饋、回訪、考評、培訓等制度;負責轄區內的所有養老服務數據的採集和匯總,建立信息庫;負責對街道(鄉鎮)、社區(村)、社會力量服務實體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考評。承擔政府為老人購買服務工作和接受社會捐贈,按規定與被委託承擔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資金結算。縣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業務上接受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的指導,設立2-3個工作崗位,人員工資及工作經費由縣區財政承擔。未成立之前,其職能由各縣區老齡辦承擔。
2.成立市養老服務信息中心。成立六安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民辦非企業),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其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全市養老信息管理系統及呼叫服務網路平台的運營管理;為六安市養老服務熱線設立專業的呼叫坐席;建立加盟企業篩選、準入和退出制度;通過加盟企業拓展服務內容,並對加盟企業的服務質量進行評比考核;為全市老年用戶提供24小時的緊急救助服務,實現養老服務資源的集中指揮調度;利用各縣區建成的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和街道、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作為服務支撐網點,逐步組建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縣區養老服務總站)及服務隊伍,建立規範的養老服務管理制度;協助各縣區養老指導中心組織專業服務隊伍及義工隊伍,制定相應的服務標準,承接政府為老人購買服務工作,為指定的服務對象提供符合要求的養老服務項目,並逐步將服務項目向農村拓展。政府對養老服務信息中心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和公益性崗位支持。
社區養老服務基礎設施(托老站、日間照料中心等)建成後,可委託或採取合作方式由養老信息服務中心經營管理,有效地將上門服務和日間照料結合起來,為未來連鎖經營模式的形成創造市場化條件和產業化基礎。
3.組建一支志願者隊伍。積極動員社區黨員、幹部、學生、社會人士等,組建一支熱心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志願者隊伍。分別採取集約型和鬆散型管理模式,加強養老服務的業務培訓及工作指導,實現對專業養老服務力量的有效補充。
(三)分步實施
1.由市老齡辦牽頭組建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
2.從有意願經營養老信息服務平台的企業中議標選擇一家註冊成立六安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民辦非企業)。
3.無償提供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和六安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辦公場地,擬設在六安市老年公寓院內原市社會福利院辦公樓。
4.設立面向全市城鄉老人的養老服務公益熱線,選擇一家通信運營商負責建設呼叫網路平台。
5.由服務運營商(六安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與通信運營商簽訂運營合作協定,開通養老服務熱線並試運營。
6.適當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政府購買服務對象現擴大為五類:三無老人,特困老人,重點優撫老人,低收入老人,高齡老人。
7.市財政和福彩公益金為市城區85周歲以上老人每月每戶補貼話費10元。金安區、裕安區和開發區應為農村戶籍85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話費。各縣及葉集試驗區也應制訂相應補貼標準,以穩定信息平台的用戶群。
8.各縣區組織街道(鄉鎮)、社區(村),以社區(村)為單位採集申請入網的老年人信息,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信息庫,對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的人群進行調查審核,確定補貼對象和標準,落實政府為困難老人購買服務的政策;組織各類涉及養老服務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盟熱線服務網路平台,充實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和項目。各級政府要充分運用公共媒體、社區渠道對服務熱線進行廣泛宣傳;加盟服務運營商和通信運營商通過市場化方式進行宣傳活動,共同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項目開展做好輿論宣傳。
9.以各縣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為主體,組建本縣區(目前以城區為主)專業化服務隊伍(養老服務站),並組織人員培訓,持證上崗,逐步實現養老服務隊伍專業化。

五、資金渠道

(一)市財政每年安排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不少於150萬元和市本級福彩公益金每年配套安排不少於150萬元,主要用於解決養老信息平台建設;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每年人員工資、辦公經費;給予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每年運營補貼;建立信息平台服務運營激勵機制;市城區街道、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運營補貼;為市城區85周歲以上老年人實施話費補貼和政府為五類老人購買服務。
(二)採取服務市場化經營模式,其信息平台場地及中心辦公用房裝修、辦公設備、宣傳投入、專用車輛配備及人員工資由中標運營的民辦非企業機構——市養老信息服務中心承擔。
(三)各縣區每年財政安排不少於30萬元、福彩公益金配套安排不少於30萬元專項資金,開發區、試驗區各安排不少於1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運營、高齡老人話費補貼以及政府為困難老人購買服務擴面等信息平台運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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