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自主休漁

公海自主休漁

公海自主休漁是中國針對尚無國際組織管理的部分公海區域漁業活動採取的創新舉措,對促進國際公海漁業資源科學養護和長期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2020年7月1日起,中國首次在西南大西洋公海相關海域試行為期三個月的自主休漁。

2022年7月1日起,中國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試行自主休漁。

2023年7月1日起,中國開始實施2023年公海自主休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海自主休漁
  • 首次實施日期:2020年7月1日
自主休漁,發展歷史,本次範圍,實際效果,重要意義,實施要求,

自主休漁

自主休漁期間,中國所有魷魚釣、拖網、燈光圍網(敷網和罩網)等遠洋漁船(不含鮪魚延繩釣、鮪魚圍網漁船)停止在休漁海域捕撈作業。

發展歷史

2020年7月1日起,中國首次在西南大西洋公海相關海域試行為期三個月的自主休漁。
2020年9月1日起,將在東太平洋公海相關海域,實施為期三個月的自主休漁。
2021年7月1日起,中國正式實施公海自主休漁,具體休漁時間和海域範圍為:7月1日至9月30日,在32°S—44°S、48°W—60°W之間,有關國家專屬經濟區外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在5°N—5°S、110°W—95°W之間的東太平洋公海海域。
2022年7月1日起,中國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試行自主休漁實施,公海自主休漁的時間和海域為:7月1日至9月30日,南緯32度至44度、西經48度至60度之間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南緯5度至北緯5度、西經110度至95度之間的東太平洋公海海域;7月1日至9月30日,赤道以北至北緯22度、東經55度至70度之間的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其中不含南印度洋漁業協定管轄海域。
2023年7月1日起,中國開始實施2023年公海自主休漁。

本次範圍

本次休漁範圍為32°S-44°S、48°W-60°W之間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是我國遠洋魷魚漁業的主要作業區域之一。休漁期間,包括魷魚釣拖網漁船等在西南大西洋公海相應區域作業的所有中國籍遠洋漁船均需停止作業。農業農村部將會同各地漁業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對休漁期間遠洋漁船進行嚴格管控,對違反休漁規定的遠洋漁船和遠洋漁業企業,將依法予以處罰。
2022年5月25日訊息,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部署實施2022年公海自主休漁措施。今年,中國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試行自主休漁,加上之前已經實施自主休漁的大西洋公海部分海域、東太平洋公海部分海域,自此,中國遠洋漁業作業海域中,所有目前尚無國際區域性漁業組織管理的公海海域(或魚種)均已納入自主休漁範圍。

實際效果

2020年以來,中國連續兩年在西南大西洋、東太平洋等公海重點漁場,實行自主休漁措施。兩年休漁共涉及70家遠洋漁業企業,約1500艘次以魷魚為主捕品種的遠洋魷釣漁船、拖網漁船,未發生違規行為。

重要意義

公海自主休漁是我國針對尚無國際組織管理的部分公海區域漁業活動採取的創新舉措,對促進國際公海漁業資源科學養護和長期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要求

實行公海自主休漁,是積極履行國際勤勉義務、科學養護公海漁業資源、深入參與國際海洋治理的重要舉措。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組織實施好2022年公海自主休漁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宣貫。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引導,落實主體責任,組織轄區內遠洋漁業企業積極貫徹執行。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農業農村部遠洋漁業培訓中心要做好有關協調服務和培訓宣傳工作,確保休漁政策宣貫到位。
(二)強化作業漁船監控和管理。自主休漁期間,禁止我魷魚釣、拖網、燈光圍網(敷網和罩網)等漁船在休漁區域捕撈作業。休漁漁船在休漁期內不得滯留或穿行休漁區,因緊急情況確需穿行休漁區的,按程式報備。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要會同各相關單位加強船位監測和管理,確保自主休漁順利開展。
(三)加強漁業資源動態監測評估。中國遠洋漁業協會、中國遠洋漁業數據中心要組織有關科研單位、遠洋漁業企業,建立休漁區域中上層漁業資源綜合科學監測體系,通過設立生產信息船、樣本採集船和已建立的運輸船轉載觀察員數據收集機制等方式,做好數據收集和分析研究,跟蹤監測和評估總結休漁成效,為動態調整自主休漁方案提供科學依據。
(四)積極配合開展國際合作。加強多雙邊合作交流,適時向有關沿海國和區域漁業組織通報我自主休漁實施情況,分享信息數據和休漁效果,為公海漁業資源的科學養護與管理搭建平台,實現公海漁業的可持續發展。請中國遠洋漁業協會、遠洋漁業國際履約研究中心等相關單位積極配合做好國際合作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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