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海洋漁業依其漁場與本國漁業基地之間的距離遠近為標準,可分為遠洋漁業和沿岸近海漁業。所以,遠洋漁業可說是在本國沿岸近海以外,距離本國漁業基地較遠的海洋上經營的漁業。至於距離在若干範圍以外才算是遠洋漁業,各國有不同的規定。籠統地說,有主張以200
海里為界線的,在本國200海里以外的漁業是遠洋漁業;也有主張在本國大陸架以外海洋上經營的漁業是遠洋漁業。各國可根據具體情況,在漁業法中明確規定。日本在其漁業法中規定,遠洋底曳網漁業的作業範圍在東經153
。以東和北緯45
。以南海域;這明顯地指出,遠洋漁業在離開本國陸地的一定距離以外。也有在漁業法中指定某些漁業為遠洋漁業,如在日本漁業法中就指明母船式鮪魚漁業、母船式捕鯨業是遠洋漁業。
種類
遠洋漁業的種類因分類的根據不同而異。依使用的漁具分,就有遠洋釣漁業,遠洋拖網漁業、遠洋圍網漁業、遠洋刺網漁業等;依捕撈對象分,就有遠洋鮪魚漁業、遠洋磷蝦漁業,遠洋魷魚漁業、遠洋
鱈魚漁業等;依組織情況分,就有單船遠洋漁業和母船式遠洋漁業(即組成船隊的遠洋漁業),以及利用外國漁業基地作為根據地的遠洋漁業等。
我國的遠洋漁業
我國的遠洋漁業起步於1985年,以過洋性漁業為主,2009年產量98萬噸,不及近海漁業的十分之一。但我國已躋身世界遠洋漁業大國。遠洋漁業為我們餐桌上帶來一批陌生的魚類,例如
秋刀魚、
竹莢魚、
鱈魚、柔魚(大洋性魷魚)、
鮪魚。我們未來的餐桌上,還可能出現
南極磷蝦。這些域外海產,正在豐富和改變我們的飲食傳統。
很可惜,中國的遠洋漁業起步太遲。1994年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地球上近36%最富饒的
公海變成了沿岸國家的
專屬經濟區。公海更加貧瘠,捕撈成本更高,捕撈
配額的爭奪也更激烈。連日本這樣的傳統遠洋漁業強國都難以承受,產量連續下降,只好將部分產能轉向近海。可想而知,中國遠洋漁業的發展空間也很有限。
遠洋漁業並非救漁之道。“靠外海、大洋是不行的。日本人認為,漁業的根基在沿岸。”已退休的福建水產研究所副研究員
林學欽先生說,“我們還是多重視沿岸海域的保護,發展栽培漁業,
增殖放流等。
沿岸漁業的成本最低。”
行業發展情況
市場供需結構
在水產品供給方面,2007年到2011年間中國水產品的產量保持穩定增長。到2011年,中國水產品的產量達到了5603.21萬噸,同比增長了4.28%。在進口方面,2007年,中國水產品進口量為346.48萬噸,2008年,水產品的進口量為388.40萬噸,2009年,中國進口水產品有所下降,為374.03萬噸,進入2010年後水產品進口逐漸回升,2011年進口量達到424.90萬噸,同比增長了11.18%。
在水產品消費方面,2011年,中國水產品的消費量達到了5636.91萬噸,同比增長了3.98%;出口達到391.2萬噸,同比增長17.17%。
由於對外開放及經濟發展的影響,中國的水產品消費將繼續增加,特別是由於收入差距加劇,對高級水產品的消費將持續增加。
總體情況
主要魚種中,年漁獲量保持在100萬噸以上的只有
鳳尾魚和
帶魚,其中鳳尾魚的
漁獲量有減少趨勢,帶魚維持相似的水準。年漁獲量在50萬~100萬噸的只有圓鯵,年漁獲量在20萬~49萬噸的有
海鰻,
小黃魚,玉金魚,
鮁魚,鯧,
鯖魚等。上述的魚種中中國人喜愛的中等水產品有帶魚,小黃魚,鯧,大黃魚,鮸(
黃姑魚)等,而這類魚種已出現供不應求的狀態。尤其是這些魚種有的屬於不可養殖品種,有的屬於養殖困難品種,所以供給不足現象在進一步加劇。
綜上所述,中國整體水產品的自給率較高,個別魚種供需缺口的加大,如
鮪魚,鯖魚,
鰈魚以及帶魚,
黃魚等,促使進口量呈現增加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