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之基本義

《公民教育之基本義》是余家菊所著作品,出自於《余家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公民教育之基本義
  • 作者:余家菊
  • 作品出處:余家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出處收錄 ,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年來公民教育之聲,甚囂塵上。學校中紛紛設立公民教科,講堂上呶呶宣傳公民信條,而運動家更汲汲鼓吹公民教育,可謂盛矣。然而取刊行之書籍而一解析之,即發布之講稿而一審視之,公民教育究為何物,在言者之心意中似已模糊含混而無明確之意義,在聞者腦海中更屬迷離惝恍如墮五里霧中。吾儕旁觀者,但聞公民教育之聲,不見公民教育之魂。公民教育之在吾國,殆已形存而神亡矣!
何謂公民教育?吾曾力求一適用的界說而不可得,而今之所謂公民教育運動家者似亦未能有所詔示,吾乃更求所謂公民之定義。誠以公民教育為養成公民(或良好公民)之教育,若能確定公民之意義,則公民教育之意義自明矣。考吾國所謂之公民教育乃譯自英文之Education of Citizenship,而所謂之公民學者亦系譯自英文之Civics。吾乃尋之於英文字典中。據張柏氏(Chamber's Twentieth Century Dictionary),“公民學”Civics為公民資格之科學(The Science of Citizenship);“公民資格”為公民之權利(The Rights of Citizen);“公民”為國家之一員(A Member of the State),如是,則所謂公民者,系就一人之政治的生活言之;所謂公民教育者亦當就政治生活之教育而言。吾既得此初步的觀念,乃轉求之於中國字典。據所云: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出處收錄

此文出自於《余家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者簡介

余家菊(1898—1976),字景陶,又字子淵,湖北黃陂人,中國近現代著名的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1912年就讀於文華大學預科,後轉中華大學預科。1916年升入中華大學本科中國哲學門。畢業後留校任教。1919年加入“少年中國學會”。1920年初肄業於北京高師教育研究科。1922年留學英國。1924年回國後,在武昌高師、河南大學、北平師範大學、東南大學、北京大學、中國大學、馮庸大學等多所高校任教。曾任國民政府的“國民參政會”參議員和國民政府委員。1949年後,寓居台北。1976年5月12日,在台北市逝世。余家菊思想明銳,社會洞察力強,其同窗摯友惲代英評價他“思想頗密亦勇猛”,乃“吾友亦吾師”。他平生著述甚豐,其中有關教育的論述,頗能結合近代中國的社會實際,尤其能針對中國教育早期現代化進程的現實問題,提出一些頗有獨創性的見解,在中國近代教育史上建樹甚多、貢獻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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