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犯罪

公務員犯罪是國家機關、公共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不盡職責、玩忽職守,侵害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一類犯罪。這類犯罪,根據中國刑法有:第8章規定的瀆職罪,包括受賄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泄露國家機密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罪犯罪,妨害郵電通信罪等等。

這類犯罪的特點:(1)犯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2)只能由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不盡職責、玩忽職守構成,如果犯罪行為與其所負責的職務無關,可能構成其他犯罪,但構不成職務上的犯罪。(3)犯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棠活動,會使國家的各項政策受到破壞,名聲遭到敗壞,法律.法令不能正確執行,有的還會造成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或者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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