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81年, 辛巳年 ,太平興國六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981年
- 外文名:D.C 981
- 乾支年曆:辛巳年
- 年號:太平興國六年
- 重大事件:秦王德勞卒
公元981年 正月
- 易州(今河北易縣)破遼兵數千人。
- 派八作使郝守濬等分行河道,抵達遼境,皆加疏導。又在清苑界開徐河、雞距河五十里入白河,從此關南(瓦橋、益津、淤口三關以南,約當今河北省白洋以東的大清河流域以南至河間縣一帶。)之漕皆通。
公元981年 三月
- 交州行營言破交州兵於白藤江口,侯仁寶為交州兵所害。時諸軍冒炎瘴,人多死者,宋班師。
公元981年 四月
- 宋建限期決獄之制 太宗以諸州大獄,長吏不親決,胥吏作弊,逮捕證左,滋蔓逾年而獄未具。乃建三限之制:大事四十日,中事三十日,小事十日。
- 罷湖州(今浙江吳興)織羅,放女工五十八人。
公元981年 五月
- 遼囚耶律喜隱,遼上京漢軍亂,欲劫立喜隱不克,立其子留禮壽。上京留守擒之,留禮壽旋伏誅。
公元981年 六月
- 司空平章事薛居正卒 居正性寬簡,不好苛察,自參政至為相,凡十八年。曾領銜撰《舊五代史》。
公元981年 七月
- 太宗將大舉伐遼,遣使賜渤海王詔書,令發兵以應,約滅遼之日,幽燕土宇再歸中朝,朔漠之外皆給渤海,渤海竟無至者。
公元981年 九月
- 宋置差遣院考校京朝官勞績。
- 以趙普為司徒、兼侍中 太宗初即位,命廷美尹開封,德昭、德恭並稱皇子,外議皆謂太宗將以次傳位。及德昭、德芳相續天,廷美始不自安,漸有邪謀。他日,太宗曾以傳國意訪之趙普,普曰:“太祖已誤,陛下豈容再誤。”於是普入相,廷美遂得罪。
- 知易州白繼贇(yūn氳)敗遼兵於平塞寨。
- 緜州(今四川綿陽)王禧等十人起事,被誅。
公元981年 十月
- 校歷代醫方 命知制誥賈黃中與諸醫工雜取歷代醫方,同加研校,每一科畢,即以進御。仍令中黃門一人專掌其事。
- 密州(今山東諸城)先以官牛給民,歲取其租,牛已死而租未免,詔悉除之。
公元981年 十二月
- 詔求醫書 詔:“諸州士庶,家有藏醫書者,許送官。視卷數多少,優賜錢帛,及二百卷以上者與出身,已仕官者增其秩。”未幾,徐州民張成象以獻醫書,補翰林學士。所得醫書甚多。
- 禁民私市戎人馬。
- 張齊賢言刑獄 先是諸州罪人皆錮送闕下,道路非理死者,十常六七。齊賢上言:“罪人至多,請擇清強官向囚犯訊察決獄之情狀,如顯然沈屈,則量罰本州官吏,令只遣正身,家屬別俟朝旨。”又言:“請自今外縣罪人,令五日一結算禁放數,向州報告,州獄另置籍,長吏檢察,三五日一引問疏理,每月具奏,下刑部閱視。”
人物介紹
歷史紀事
宋太祖第四子。歷任貴州防禦使、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等職。卒於太平興國六年(981)三月,時年二十三歲。死後贈中書令、岐王,後加贈太師,改楚王。
太宗立三限之制
宋初,諸州長吏不親決案件,而委託胥吏議決,許多案件越年而未判。太平興國六年(981)太宗立三限之制,規定大事不過四十日,中事不過三十日,小事不過十日,不須追捕而又容易判決的案件不過三日,令天下不得有滯案。另外還詔令長吏集官屬同審案犯,不得委之胥吏。
太宗置差遣院
太平興國六年(981),宋置京朝官差遣院,簡稱差遣院。主管除兩省、御史台外自少卿監以下京朝官考課、注擬差遣事宜。淳化四年 (993)併入審官院。
雜譚逸事
薛居正(912-981)字子平,宋開封浚儀(今河南開封)人。幼年好學,博通古今,後唐清泰進士。歷仕後晉、漢、周。宋初遷戶部侍郎,太祖親征李筠及季重進,並判留同三司,後知許州。建隆三年(962),為樞密直學士,權知貢舉。乾德元年 (963),加兵部侍郎拜參知政事。五年(967),加吏郡侍郎。開寶五年(972),兼淮南、湖南、嶺南等道提舉三司水陸發運使事,兼判門下侍郎事,監修國史及五代吏。六年,拜門下侍郎、平章事。太平興國初,加左僕射、昭文館大學士,進位司空。太平興國六年 (981),因服丹砂中毒卒。贈太尉、中書令,諡文惠。
田錫請免書狀
太宗時,盧多遜總攬朝政。群臣亡章奏表,須先呈給他,有司才能呈給皇帝。諫官上疏,盧多遜令閣門吏依式書:”不敢妄陳利便,希望恩榮”。左拾遺、直史館田錫頗以為不便,乃請盧多遜免書狀。盧多遜銜恨。太平興國六年(981),將田錫貶為河北南路轉運副使。
田錫上疏直言
田錫慕魏徵為人,謁誠事君,以諫諍為己任,屢上疏直言時政得失,頗得太宗褒諭。太平興國六年(981)上書言軍國要機及朝廷大體五事,賞不逾時;羈糜屬國;擇才任諫官、給事中、御史、中書舍人等要職,使各司其職;營修省寺,使列職官;寬刑簡法。
太平興國六年(981),太宗以右衛大將軍侯贇知靈州。靈州地處邊陲,民族矛盾尖銳,党項等族不時越境侵擾。侯贇到位後,採取懷柔政策,與蕃酋結盟,犒以牛羊,開關通市,各族皆得其利,邊境宴然。後卒於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