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年

公元686年一般指本詞條

686年,垂拱二年(六八六)正月,則天還政於皇帝。睿宗知太后非誠心,奉表固讓,太后復臨朝稱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86年
  • 中國紀年:則天順聖皇后垂拱二年
  • 歷史大事:太后復稱制
  • 歷史大事阿史那斛瑟羅襲繼往絕可汗號
歷史大事,通鑑記載,

歷史大事

太后復稱制
垂拱二年(六八六)正月,則天還政於皇帝。睿宗知太后非誠心,奉表固讓,太后復臨朝稱制
垂拱二年(六八六),魚保宗上書請置匭(諫議箱),以受四方之書。三月八日,則天令鑄銅匭四,塗以方色。青匭在東,曰延恩,獻賦頌,求官位者投之;丹匭在南,曰招諫,言朝政得失者投之;白匭在西,曰申冤,有冤抑者投之;黑匭在北,曰通玄,言天象災變及軍機密計者投之。每日置之於朝堂,以收天下表疏。因有攻訐陰私和謗訕朝政之表疏,則天遂令正諫、補闕、抬遺官充使監察投狀,然後方許進封。此制延續至五代。魚保宗曾教徐敬業作刀車及弩,人告保宗所作兵器殺傷官軍甚多,保宗伏誅。
任用酷吏
則天稱制,知宗室大臣人心不服,自徐敬業起兵反,尤疑天下多叛己,垂拱以後,遂大興告密之風,任用酷吏,誅殺立威。凡有告密者,臣下不得問,皆給驛馬、五品食,則天親自召見,授官爵不等,所言不實亦不罪。於是,四方告密者蜂起。則天將被告交付酷吏,酷吏競造訊囚酷法以邀功。時有酷吏來俊臣、周興、丘神績索元禮侯思止萬國俊等。彼等造定百脈、突地吼、死豬愁,求破家等酷刑,被告不勝毒楚皆自誣。酷吏索元禮訊一人,必令誣引數十百人。來俊臣私養無賴數百人,專事告密,欲陷一人,令數處俱告,事狀如一。俊臣並與萬國俊撰《羅織經》數千言,教其徒誣陷無辜。酷吏本性殘忍,即遇赦令,亦令獄卒先殺重囚,然後宣示。則天多次賞賜以張其權,因此,天下惶恐,人人自危。
垂拱二年(六八六),西域局勢緊張,安西四鎮危急,唐欲征西突厥十姓部落助守碎葉等鎮,時興昔亡可汗已被遣征東突厥及鐵勒部落,稽留於甘、涼州一帶,九月十日,唐遂擢西突厥繼往絕可汗阿史那步真之子斛瑟羅為右玉鈐衛將軍,襲可汗號,統率五弩失畢部落,以助唐軍
慶山踴出
垂拱二年(六八六),地殼變動,雍州新豐縣(今陝西臨潼縣東南)東南有山踴出,改新豐為慶山縣,四方畢賀。有俞文俊上書,言此乃女主處陽位,反易剛柔,地氣塞隔,山變為災,並非慶事。勸則天修德答天譴。則天怒,流之於嶺外。
黑齒常之拒突厥
垂拱二年(六八六),突厥入寇,右鷹揚衛大將軍黑齒常之拒之。至兩井,遇突厥三千餘人。突厥見唐兵,皆下馬擐甲,常之以二百餘騎沖之,突厥潰奔。日暮又大至,常之令營中燃火,又於東南燃火,突厥疑有唐兵相應,夜遁。
調露元年(六七九),唐復置安西四鎮後,西域相對平靜數年。垂拱年間,西域局勢再度緊張,吐蕃大肆侵擾四鎮,唐軍連連失利。垂拱二年(六八六)十一月三日,則天令廢于闐、安西、疏勒碎葉安西四鎮。此乃第三次廢四鎮。
狄仁傑入朝
垂拱二年(六八六),右台監察御史郭翰巡察隴右道,所至州縣,官吏多有不法,唯入寧州(今甘肅寧縣)境,百姓歌刺史狄仁傑美德者盈路。翰薦仁傑入朝,征為冬官侍郎
頒行《兆人本業》
垂拱二年(六八六)四月七日,則天召集文學之士周思茂等撰《兆人本業》,頒行於世。書共三卷,已佚,內容包括農俗農事及四時種蒔之法等,供州縣官吏指導農民作業之用。唐代曾把每年二月一日進呈《兆人本業》定為制度,對後世勸農制度也有一定影響。按:諱“民”為“人”,故“兆人”即“萬民”。
新羅索求禮典詞章
垂拱二年(六八六)二月十四日,新羅王金政明遣使來唐,索求《禮記》並雜文章。唐以吉凶要禮及有關規誡詞章共五十卷給之。

通鑑記載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垂拱二年(丙戌,公元六八六年)
春,正月,太后下詔復政於皇帝。睿宗知太后非誠心,奉表固讓;太后復臨朝稱制辛酉,赦天下。
二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右衛大將軍李孝逸既克徐敬業,聲望甚重;武承嗣等惡之,數譖於太后,左遷施州刺史。
三月,戊申,太后命鑄銅為匭,置之朝堂,以受天下表疏銘。其東曰“延恩”,獻賦頌、求仕進者投之;南曰:“招諫”,言朝政得失者投之;西曰:“伸冤”,有冤抑者投之;北曰:“通玄”,言天象災變及軍機秘計者投之。命正諫、補闕、拾遺一人掌之,先責識官,乃聽投表疏。
徐敬業之反也,侍御史魚承曄之子保家教敬業作刀車及弩,敬業敗,僅得免。太后欲周知人間事,保家上書,請鑄銅為匭以受天下密奏。其器共為一室,中有四隔,上各有竅,以受表疏。可入不可出。太后善之。未幾,其怨家投匭告保家為敬業作兵器,殺傷官軍甚眾,遂伏誅。
太后自徐敬業之反,疑天下人多圖己,又自以久專國事,且內行不正,知宗室大臣怨望,心不服,欲大誅殺以威之。乃盛開告密之門,有告密者,臣下不得問,皆給驛馬,供五品食,使詣行在。雖農夫樵人,皆得召見,廩於客館,所言或稱旨,則不次除官,無實者不問。於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
有胡人索元禮,知太后意,因告密召見,擢為游擊將軍,令案制獄。元禮性殘忍,推一人必令引數十百人,太后數召見賞賜以張其權。於是尚書都事長安周興、萬年人來俊臣之徒效之,紛紛繼起。興累遷至秋官侍郎,俊臣累遷至御史中丞,相與私畜無賴數百人,專以告密為事;欲陷一人,輒令數處俱告,事狀如一。俊臣與司刑評事洛陽萬國俊共撰《羅織經》數千言,教其徒網羅無辜,織成反狀,構造布置,皆有支節。太后得告密者,輒令元禮等推之,競為訊囚酷法,作大枷,有“定百脈”、“突地吼”、“死豬愁”、“求破家”、“反是實”等名號,或以椽關手足而轉之,謂之“鳳皇曬翅”;或以物絆其腰,引枷向前,謂之“驢駒拔撅”;或使跪捧枷,累甓其上,謂之“仙人獻果”;或使立高木之上,引枷尾向後,謂之“玉女登梯”;或倒懸石縋其首,或以醋灌鼻,或以鐵圈轂其首而加楔,至有腦裂髓出者。每得囚,輒先陳其械具以示之,皆戰慄流汗,望風自誣。每有赦令,俊臣輒令獄卒先殺重囚,然後宣示。太后以為忠,益寵任之。中外畏此數人,甚於虎狼。
麟台正字陳子昂上疏,以為:“執事者疾徐敬業首亂唱禍,將息奸源,究其黨與,遂使陛下大開詔獄,重設嚴刑,有跡涉嫌疑,辭相逮引,莫不窮捕考按。至有奸人熒惑,乘險相誣,糾告疑似,冀圖爵賞,恐非伐罪吊人之意也。臣竊觀當今天下,百姓思安久矣,故揚州構逆,殆有五旬,而海內晏然,纖塵不動,陛下不務玄默以救疲人,而反任威刑以失其望,臣愚暗昧,竊有大惑。伏見諸方告密,囚累百千輩,乃其究竟,百無一實。陛下仁恕,又屈法容之,遂使奸惡之黨快意相仇,睚眥之嫌即稱有密,一人被訟,百人滿獄,使者推捕,冠蓋如市。或謂陛下愛一人而害百人,天下喁喁,莫知寧所。臣聞隋之末代,天下猶平,楊玄感作亂,不逾月而敗。天下之弊,未至土崩,蒸人之心,猶望樂業。煬帝不悟,遂使兵部尚書樊子蓋專行屠戮,大窮黨與,海內豪士,無不罹殃;遂至殺人如麻,流血成澤,天下靡然,始思為亂,於是雄傑並起而隋族亡矣。夫大獄一起,不能無濫,冤人吁嗟,感傷和氣,群生癘疫,水旱隨之。人既失業,則禍亂之心怵然而生矣。古者明王重慎刑法,蓋懼此也。昔漢武帝時巫蠱獄起,使太子奔走,兵交宮闕,無辜被害者以千萬數,宗廟幾覆,賴武帝得壺關三老書,廓然感悟,夷江充三族,餘獄不論,天下以安爾。古人云:‘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伏願陛下念之!”太后不聽。
夏,四月,太后鑄大儀,置北闕。
岑長倩內史。六月,辛未,以蘇良嗣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韋待價右相。己卯,以韋思謙為納言。
蘇良嗣遇僧懷義於朝堂,懷義偃蹇不為禮;良嗣大怒,命左右捽曳,批其頰數十。懷義訴於太后,太后曰:“阿師當於北門出入,南牙宰相所往來,勿犯也。”
太后託言懷義有巧思,故使入禁營造。補闕長社王求禮上表,以為:“太宗時,有羅黑黑善彈琵琶,太宗閹為給使,使教宮人。陛下若以懷義有巧性,欲宮中驅使者,臣請閹之,庶不亂宮闈。”表寢不出。
秋,九月,丁未,以西突闕繼往絕可汗之子斛瑟羅為右玉鈐衛將軍,襲繼往絕可汗押五弩失畢部落。
己巳,雍州言新豐縣東南有山踴出,改新豐為慶山縣。四方畢賀。江陵人俞文俊上書:“天氣不和而寒暑並,人氣不和而疣贅生,地氣不和而塠阜出。今陛下以女主處陽位,反易剛柔,故地氣塞隔而山變為災。陛下謂之‘慶山”,臣以為非慶也。臣愚以為宜側身修德以答天譴;不然,殃禍至矣!”太后怒,流於嶺外,後為六道使所殺。
突厥入寇,左鷹揚衛大將軍黑齒常之拒之;至兩井,遇突厥三千餘人,見唐兵,皆下馬擐甲,常之以二百餘騎沖之,皆棄甲走。日暮,突厥大至,常之令營中燃火,東南又有火起,虜疑有兵相應,遂夜遁。
狄仁傑寧州刺史。右台監察御史晉陵郭翰巡察隴右,所至多所按劾,入寧州境,耆老歌刺史德美者盈路;翰薦之於朝,征為冬官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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