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彈結合試驗

兩彈結合試驗

1966年10月27日,中國在本國國土進行的飛彈核彈頭結合的發射試驗。又稱 飛彈核武器試驗 。

基本介紹

試驗時間
1963年7月,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聶榮臻提出要研製和飛彈配套的核彈頭問題。
1964年1月,中央專門委員會決定待核子彈試驗成功後,立即開展核彈頭的研究設計,並加快中近程地地飛彈的研製,力爭早日將配有核彈頭的中近程地地飛彈裝備部隊。
1965年11月,中近程地地飛彈首次飛行試驗成功。
1966年9月,裝有核彈頭的中近程地地飛彈研製成功。同年10月7日,進行中近程地地飛彈安全自毀系統的飛行試驗,飛彈飛行正常,並在地面控制下成功實現空中安全自毀,達到預定的試驗目的。10月13日和16日,分別進行了兩次攜帶模擬核彈頭的“冷試驗”,兩枚飛彈所載模擬核彈頭在彈著區預定高度起爆,進一步檢驗了飛彈及引爆控制系統的安全可靠性。10月20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主持召開“兩彈結合”專門會議,聽取關於發射區和彈著區試驗準備情況的詳細報告,著重指出:兩彈結合關係很大,要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試驗只許成功,不能失敗,而且只能進行一次。周恩來委託聶榮臻赴試驗現場主持試驗。
10月25日,聶榮臻抵達飛彈試驗基地,對試驗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和部署。26日,核飛彈安全轉運至發射陣地。27日凌晨,完成飛彈與核彈頭的對接。9時,核飛彈起飛,9時9分,經894千米的飛行,核彈頭在新疆羅布泊核試驗場的靶區上空569米的預定高度爆炸,爆炸威力為1.2萬噸TNT當量。在此之前,沒有任何國家在本國國土上進行飛彈核武器試驗。“兩彈結合”試驗成功,標誌著中國有了能用於實戰的核飛彈。此後,未再進行飛彈與核彈頭結合發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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