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預算單位經費材料

全額預算單位經費材料是指全額預算單位用事業經費購進的一次性消耗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統稱。其中,一次性消耗材料,指不能復原的物資,如原料、材料、燃料、元件、零件、配件等;低值易耗品,指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一般用具、勞保用品等。經費材料應當實行定額管理,制定材料的消耗定額。低值易耗品按使用單位設定領用登記簿(卡),採取“以廢換新”辦法。購進和調入材料分別按購價和調撥價記入“經費材料”科目的收方和“經費存款”科目的付方 (不包括運雜費)。

發出材料可按加權平均法或先進先出法計價,調出材料按調撥價計算。經費材料應定期盤點庫存,盤盈或盤虧必須查明原因,經審批同意後,調整帳面記錄,調整時材料計價可參照發出材料計價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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