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預算

全額預算是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農業事業單位,其經費來源,主要是財政預算撥款,是財政預算支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全額預算管理單位,在預算經費以外組織的各項事業收入,除應上交國家的預算收入外,經同級財政機關同意,可以留給單位使用。全額單位的抵支收入範圍,由同級財政機關規定。

未經財政機關批准,不得在預算內列收列支,不得擅自留用,更不得將應當上交國家預算的收入,截留坐支。全額預算管理單位,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雖有收入但數量不多,而且不固定和不經常性的。如中專教育、幹部培訓、勘察設計、護林防火、水土保持等單位。採取全額預算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財政,農業主管部門對農業事業單位的收支全面地進行管理和監督,有利於保證組織開展農業事業活動經費的需要。為了調動農業事業單位積極組織收入,節約使用經費,對全額事業單位,可採取定員定額,核定支出,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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