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同
茅盾文學獎、
魯迅文學獎一樣,是由
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是中國唯一的純文學性的兒童文學獎項。它是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推動我國兒童文學的發展、繁榮,為中國三億多
少年兒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而設立的。經中央宣傳部批准,中國作協於1986年當年便設立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該獎已經舉行了九屆:第一屆(1980-1985)、第二屆(1986-1991)、第三屆(1992-1994)、第四屆(1995-1997)、第五屆(1998-2000)、第六屆(2001—2003)、第七屆(2004—2006)、第八屆(2007—2009)、第九屆(2010—2012)。
評選工作由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評獎委員會由兒童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編輯家組成。每一屆評審會成員的組成會有更新,更新名額不少於評審總數的1/2。具體人選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在廣泛徵求文學界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報告主席團,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每一屆評審會根據兒童文學創作的實際狀況確定該屆評選的獲獎作品數量。一般情況下,獲獎作品不應超過20部。為保持此項大獎的權威性,應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評選結果由中國作協統一發布。對獲獎作品頒發獎狀(證書)、
獎牌和獎金。
獎項介紹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同
茅盾文學獎、
魯迅文學獎一樣,是由
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我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是我國唯一的純文學性的兒童文學獎項。它是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推動我國兒童文學的發展、繁榮,為我國三億多少年兒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而設立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黨全社會都來關心
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把少年兒童工作提到戰略地位的號召,1986年,中國作協主席團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作家協會關於改進和加強少年兒童文學工作的決議》,決議中提出:“設立中國作家協會兒童文學獎,以鼓勵優秀創作,獎勵文學新人”,為把決議精神落到實處,經中央宣傳部批准,中國作協於1986年當年便設立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到目前為止該獎已經舉行了九屆 [ 第一屆(1980-1985)、第二屆(1986-1991)、第三屆(1992-1994)、第四屆(1995-1997)和第五屆(1998-2000、第六屆(2001—2003)、第七屆(2004—2006)、第八屆(2007—2009)、第九屆(2010—2012)]。
十幾年來,這一獎項不斷完善、成熟,逐漸走向制度化、規範化。按照評獎條例,本獎每三年舉行一次,凡在評選年度內出版的個人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集均可參加評選;評選的體裁廣泛,包括:小說、詩歌(含散文詩)、童話、寓言、散文、報告文學、科學文藝、幼兒文學等,自第五屆評獎開始,新增設了“理論批評、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兩個獎項;參評作品徵集渠道暢通,由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作協、各行業文協、全國各
少年兒童出版社及其他出版社、解放軍總政文化部、中國作協中直工作委員會等向評獎辦公室報送符合評選要求的參評作品;評獎程式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少而精、寧缺勿濫的評獎原則進行,評獎辦公室報請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聘請熟悉兒童文學創作現狀的若干評論家、作家和編輯組成審讀小組,對推薦上來的作品在認真閱讀的基礎上進行篩選,提出適當數量的作品作為提供給評審會審讀備選的書目。評審會閱讀完全部備選書目後,經過充分的協商和討論,以記名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獲獎作品。參評作品獲得評審總數不少於三分之二的票數者,方可當選。這些措施保證了評獎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歷屆獲獎作品基本上反映了新時期以來兒童文學的發展狀況和創作實績,在思想上、藝術上均屬上乘之作。
這項大獎自啟動以來,不斷地向社會和廣大的
少年兒童推介精品力作,幾乎涵蓋了八十年代以來老中青三代作家創作的所有優秀之作。在長長的獲獎名單上,有
郭風、魯兵、柯岩、
鄭文光、
邱勛、
金波、
孫幼軍等一大批老作家的名字,他們傾其一生專心致志地為孩子們寫作,始終保持著高昂的創作勢頭,有的曾多次獲獎。還有
鄭淵潔、楊紅櫻、
秦文君、
曹文軒、
鄭春華、
董宏猷、
高洪波、
孫雲曉、
張之路、
劉健屏、
陳丹燕、
常新港、班馬等這些當年的文學新人,今天,他們已經成長為兒童文壇的中堅力量,他們中許多人多次獲得該獎,應該說這對他們所起的鼓勵、鞭策的作用是很大的,使他們心無旁騖,在兒童文學園地里辛勤耕耘,豐富和壯大了兒童文學隊伍。
評獎規則
指導思想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的評選工作,高舉
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
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針,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評選出思想性和藝術性完美統一的佳作。尤其注重推出有利於培養一代“四有”新人、富有藝術魅力、為廣大
少年兒童所喜聞樂見的各門類兒童文學作品。
評選範圍
1、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每三年評選一次。凡在評選年度內出版的個人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集均可參加評選。
2、評選的體裁包括:小說、詩歌(含散文詩)、童話、寓言、散文、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科學文藝、幼兒文學等。
3、單篇(首)作品、在刊物上發表的中、長篇作品而尚未出書者,以及二人以上的作品合集,均不在評選之列。
4、鑒於評選工作所受的語言限制和各種具體困難,凡用少數民族文學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要求以漢文的譯本出版後方可參加評選。
評選標準
1、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完美統一的原則,推出鼓舞
少年兒童奮發向上、藝術精湛的佳作。
2、所選作品應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
團隊精神、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提高新一代精神素質、文化素質和審美情趣。對體現時代精神、塑造少年兒童新人形象、為廣大少年兒童所喜聞樂見的作品,尤應重點關注。同時兼顧題材、風格的多樣化。
3、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兼顧兒童文學中幼兒、兒童、少年三個層次。
評選機構
1、評選工作由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評獎委員會由兒童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編輯家組成,每一屆評審會成員的組成應有更新。更新名額不少於評審總數的1/2。具體人選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在廣泛徵求文學界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報告主席團,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2、評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處理有關評獎活動的具體工作。
評獎程式
1、參評作品徵集。參評作品的徵集工作由評獎辦公室進行。經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後,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作協、各行業
文協、全國各
少年兒童出版社及其他出版社、解放軍總政文化部、中國作協中直工作委員會等發出作品徵集通知,請他們在規定期限內向評獎辦公室報送符合評選要求的參評作品。
2、推薦備選作品。評獎辦公室報請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聘請熟悉兒童文學創作現狀的若干評論家、作家和編輯組成審讀小組。對推薦上來的作品在廣泛閱讀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篩選,提出適當數量的作品,作為提供給評審會審讀備選的節目。由三名以上評審提議,獲得不少於半數委員的贊成,可在審讀小組推薦的書目以外,將另提出的作品補充列入備選書目。
3、投票產生獲獎作品。評審會在認真閱讀全部備選書目的基礎上,經充分的協商與討論,最後以記名投票方式或不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作品。投票方式由評審會以
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擇定。投票分兩輪;第一輪投票,對候選篇目進行初步篩選;第二輪投票,決定獲獎作品。參評作品獲得評審總數不少於三分之二的票數者,方可當選。
4、獲獎作品的數量。每一屆評審會根據兒童文學創作的實際狀況確定該屆評選的獲獎作品數量。一般情況下,獲獎作品不應超過20部。為保持此項大獎的權威性,應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
5、評獎揭曉。評選結果由中國作協統一發布。對獲獎作品頒發獎狀(證書)、
獎牌和獎金。對編輯出版獲獎作品的出版社、責任編輯頒發獎狀(證書)。
頒獎方式由評審會決定。
評獎紀律
1、為確保評獎的導向性、權威性與公正性,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審會組成後,應認真討論評選標準,申明評獎紀律,統一思想,同時逐步向實行評審名單公開、投票過程公開以及評審評語公開制度過渡。
2、杜絕評選工作中的不正之風。評審會委員、審讀小組成員以及評獎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收受參評者的禮物,不得出席參評者的宴請,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活動。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審或評獎工作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者的參評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3、實行迴避制度。評審會成員和參與評獎工作的工作人員若有作品參評,或與參評作家作品有較密切的關係(如系作品的責任編輯、參評作者的親屬),致使可能對作品作出不公正的判斷,應主動迴避。或作者退出評審會,或作品退出備選篇目。
評獎經費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選活動經費由國家撥款以及吸收社會贊助的方式解決。
歷屆獲獎名單
第一屆兒童文學獎
中國作協首屆(1980-1985)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獲獎篇目(以票數和篇名筆劃為序)
1、長篇小說
《亂世少年》 蕭育軒 少年兒童出版社
2、中篇小說
《來自異國的孩子》 程 瑋 少年兒童出版社
2、童話
《扣子老三》 周 銳 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
3、散文、報告文學
《孫悟空在我們村子裡》 郭 風 福建少年兒童出版社
《星球的細語》 班 馬 福建少年兒童出版社
4、詩歌
5、幼兒文學
第三屆獲獎者
1、小說
2、童話
3、詩歌
邱易東 《到你的遠山去》 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
金 波 《林中月夜》 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
4、散文
5、幼兒文學
第四屆獲獎者
1、 長篇小說:
曹文軒 《
草房子》 江蘇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任編輯:祁 智 郁敬湘
2、 中、短篇小說集:
張品成 《
赤色小子》 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任編輯:彭 懿
3、 童話:
孫幼軍 《唏哩呼嚕歷險記》 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任編輯:
湯素蘭 湯素蘭 《小朵朵與半個巫婆》 江蘇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任編輯:郁敬湘
4、 幼兒文學:
野 軍 《長鼻子和短鼻子》 海燕出版社 責任編輯:范 玲
5、 詩歌:
薛衛民 《為一片綠葉而歌》 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任編輯:
別道玉 6、 散文:
7、 紀實文學:
李鳳傑 《還你一片藍天》 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任編輯:
陳賢仲 劉春霞
第五屆獲獎名者
1)長篇小說
方 敏 《大絕唱》 湖南少兒出版社 責任編輯 張天明
向民勝秦文君 《屬於
少年劉格詩的自白》 作家出版社 責任編輯 王淑麗
2)中短篇小說集
3)童話
4)散文
孫幼軍 《怪老頭隨想錄》 湖北少兒出版社 責任編輯 劉春霞
5)詩歌
金 波 《
我們去看海》 浙江少兒出版社 責任編輯 孫建江
6)幼兒文學
7)寓言
雨 雨 《美食家狩獵》 福建少兒出版社 責任編輯 陳效東
8)科學文藝
9)傳記文學、紀實文學
10)青年作者短篇佳作
王一梅 書本里的螞蟻(童話) 選自《
幼兒故事大王》 責任編輯 陳力強 馮季慶
高 凱 村小:生字課(詩歌) 選自《詩刊》 責任編輯 寇宗鄂
林 彥 單純(小說) 選自《兒童文學》 責任編輯 王桂馨
簡介及圖片:(無)
第六屆獲獎者
1)長篇小說(4部)
2)中短篇小說集(1部)
3)童 話(3部)
《阿笨貓全傳(上、下)》(冰波)
4)幼兒文學(2部)
5)詩 歌(1部)
6)散 文(1部)
7)紀實文學 (1部)
8)理論批評 (1部)
《悽美的深潭:“低齡化寫作”對傳統兒童文學的顛覆》(徐妍)
9)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小 說 (1部)
10)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科學文藝 (1部)
第七屆獲獎者
1)長篇小說(5部)
《
喜歡不是罪》 謝倩霓 北京少兒出版社 責編:劉祥和、馬姍姍
2)中短篇小說集(1部)
3)童話(2
4)詩歌(1部)
5)散文(1部)
6)紀實文學(1部)
《飛翔,哪怕翅膀斷了心》 韓青辰 少年兒童出版社 責編:謝倩霓
7)科學文藝(1部)
8)青年作者短篇佳作(1部)
第八屆獲獎者
1)小說(9部)
《
滿山打鬼子》 作者:薛 濤 責編:韓忠良、單瑛琪
《黃琉璃》 作者:曹文軒 責編:餘人、陳苗苗
2)童話(3部)
《藍雪花》 作者:金 波 責編:平靜
3)詩歌(1部)
4)散文(1部)
5)幼兒文學(1部)
6)報告文學(1部)
7)科學文藝(2部)
《小豬大俠莫跑跑 ·絕境逢生》 作者:張之路 責編:王宜清
8)理論批評(1篇)
《改革開放30年的少數民族兒童文學》 作者:張錦貽 責編:梁燕
9)青年作者短篇佳作(1篇)
第九屆獲獎者
(以得票多少為序,票數相同者以作品名稱拼音為序)
4)散文(2部)《
小小孩的春天》 作者:孫衛衛
《蟲蟲》 作者:韓開春
5)科幻文學(2部)
《巨蟲公園》 作者:胡冬林
《三體Ⅲ·死神永生》 作者:劉慈欣
6)幼兒文學(2部)《
穿著綠披風的吉莉》 作者:張潔
《小嘎豆有十萬個鬼點子·好好吃飯》 作者:單瑛琪
7)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1部)《
風居住的街道》 作者:陳詩哥
第十屆獲獎者
小說
獲獎作品 | 作者 |
一百個孩子的中國夢 | 董宏猷 |
大熊的女兒 | 麥 子 |
尋找魚王 | 張 煒 |
沐陽上學記·我就是喜歡唱反調 | 蕭 萍 |
吉祥時光 | 張之路 |
浮橋邊的湯木 | 彭學軍 |
將軍胡同 | 史 雷 |
詩歌
童話
獲獎作品 | 作者 |
布羅鎮的郵遞員 | 郭姜燕 |
小女孩的名字 | 呂麗娜 |
水妖喀喀莎 | 湯 湯 |
一千朵跳躍的花蕾 | 周 靜 |
散文
報告文學
科幻文學
幼兒文學
獲獎作品 | 作者 |
其實我是一條魚 | 孫玉虎 |
蒲公英嫁女兒 | 李少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