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人員就職宣誓事宜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 頒布時間:1997.05.23
- 實施時間:1997.05.23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人員就職宣誓事宜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7.05.23...
根據1990年4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第二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一、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
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頒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會議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立一年來,為籌建香港特別行政區所做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籌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中關於“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會議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自1996年1月成立以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定,圓滿地完成了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各項工作。會議決定,批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
該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其職責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前,為1997年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實現平穩過渡,進行各項有關準備工作。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由內地和香港的各方面人士...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1995年12月20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組成人員名單。簡介 1996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在北京成立。標誌著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工作進入具體落實階段。組成人員 主任委員 錢其琛 副主任委員 王漢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7年5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建議 頒布...
第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
香港基本法頒布後,中國政府著手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工作。1993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預委會);1996年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籌委會)成立。預委會和籌委會為實現香港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做了大量工作。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對香港...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代表團提出的建議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預備工作委員會的議案,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及代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第二條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會、政府、立法會、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及檢察長,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範性檔案,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其它可適用的法規作出的全部行為,確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9.01.16 實施時間 1999.01.16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規定,特提出如下意見...
為慶祝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成立香港各界慶祝香港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簡稱“慶委會”)。“慶委會”的主要任務是:在籌委會的統一部署下,發動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香港回歸祖國的...
1999年7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為保證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自1999年12月20日起順利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之前需將澳門原市政機構改組為特別行政區臨時性市政機構,向行政長官負責。臨時性市政機構的任期...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0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六號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定;1998年11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
1996年5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1997年7月1日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一件盛事,也是世界矚目的一件大事,它實現了一百多年來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為了永久紀念香港回歸祖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
1999年3月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為籌建澳門特別行政區,確保澳門政權的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考慮到澳門的實際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就澳門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1993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特作如下決定:一、設立由澳門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推薦法官的...
(1996年5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為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使用的教科書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並保持香港現行教科書出版、發行制度的連續性和教育方面的平衡過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認為,香港特...
1998年9月1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注意到,目前澳門的反貪機構和審計機構的設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有不符之處,同時澳門也...
第一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為履行籌委會的職責,特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籌委會應充分發揚民...
澳門特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何厚鏵就任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 澳門特區首屆立法會成立 《澳門基本法》正式實施 澳門特區成立慶祝大會隆重舉行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正式進駐澳門 中央人民政府贈送澳門特區《盛世蓮花》雕塑揭幕 澳門特區立法會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回歸法》等法規 澳門特區廉政公署正式成立 200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6.03.24 實施時間 1996.03.24 鑒於1997年7月1日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有需要對1997年下半年和1998年全年的香港公眾假日作出過渡性安排,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一、1997年...
全國人大法律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1998-7-12 法規內容 (1998年7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一個時期以來,澳門社會出現了令澳門居民普遍不安的嚴重治安問題。社會治安是關係到澳門居民切身利害,關係到澳門經濟發展...
1998年7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加快澳門公務員本地化的意見 頒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8.07.12 實施時間 1998.07.12 ...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閉幕會表決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明確了依法宣誓的具體含義和不依法宣誓的法律後果以及監誓人的權力和責任等,根據人大釋法梁頌恆、游蕙禎是拒絕及忽略宣誓。2016年11月15日下午3時半,香港高等法院就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及律政司提請的“...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組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9月28日 中共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把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