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通商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通商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通商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是1961年4月22日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通商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61年04月22日
  • 實施時間:1961年04月22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61年4月22日通過)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派對外貿易部部長葉季壯為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通商條約的全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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