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10月31日
- 實施時間:2006年10月31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1981年6月22日第67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同時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不適用於...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6年10月31日批准了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批准這一公約,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進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方面的立法和執法工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聲明,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建築業安全衛生公約》的決定批准於1988年6月20日經第75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並於1991年1月11日生效。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建築業安全衛生公約》的決定 通過時間 1988年6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彙編1996年1月―12月》是1997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局。圖書目錄 法 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 (1996年3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
(1981年3月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2] ...
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三款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職業病防治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冀朝鑄於1988年10月25日簽署的《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及《制止危及大陸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為議定書》,同時聲明不受《制止...
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法規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02年...
1966年3月29日通過。(1966年3月29日通過)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批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各級人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1年6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一項決議。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81年...
第三十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認為需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是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共進行五十二條修改和調整。本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根據...
第二十九條 國家健全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體制機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積極預防、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處置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定。第三十條 國家完善生態環境...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準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12.29 實施時間 1998.12.29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09年4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對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10.27 實施時間 1994.10.27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批准國際勞工組織1990年第七十七屆大會...
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2005年8月28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於1958年6月25日經第42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1958年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同時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1958年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66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有保留,不接受該條的約束。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必須貫徹安全生產制度,改善勞動條件,做好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2001年2月2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政府於1997年10月27日簽署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同時,聲明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八條第一...
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94年12月9日第49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公約》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予以保留,不...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建築許可 第一節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第二節 從業資格 第三章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