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1956年7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3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56.07.09
  • 實施時間:1956.07.09
(1956年7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3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6年7月9日第43次會議決議:批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制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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