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決定

2005年10月27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10.27
  • 實施時間:2005.10.27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於2003年10月31日在第58屆聯合國大會上通過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受《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六十六條第二款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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