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8年06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8年06月26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2006年11月6日由時任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引渡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文號: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2010年1月10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阿爾及爾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2011年6月30日,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經表決,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2014年2月,兩國發表《關於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5月,習近平主席和布特弗利卡總統共...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總統阿卜杜勒馬吉德·特本於2023年7月17日至21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習近平主席同特本總統在親切友好和充分互信的氛圍中舉行會談。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聯合公報是由阿爾及利亞在2000年10月12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為了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鞏固兩國之間的特殊關係,體現雙方不斷發展雙邊合作的願望,...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本著在打擊各種形式的犯罪領域加強合作的願望,達成協定如下。內容介紹 第一條 引渡義務 雙方有義務根據本條約的規定,應對方請求...
中方對胡錦濤主席以及代表團在阿爾及利亞逗留期間所受到的熱烈歡迎和盛情款待深表謝意。胡錦濤主席邀請布特弗利卡總統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再次訪問中國。背景介紹 應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總統阿卜杜勒-阿齊茲·布特弗利卡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6年3月19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吳學謙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5年11月26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領事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亞美尼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楊克榮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5年12月26日在亞美尼亞首都葉里溫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領事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14年5月6日由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劉結一大使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紐約簽署的《〈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同時聲明:任何安全協定或條約不得影響無核武器區的地位;《...
1996年12月30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6年7月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中吉國界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吳學謙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87年5月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法務部部長肖揚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5年10月9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2007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6年6月20日在羅安達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安哥拉共和國引渡條約》...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時任外交部副部長張志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德黑蘭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批准2012年6月5日由法務部部長吳愛英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移管被...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於1999年12月9日在第54屆聯合國大會上通過的《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同時聲明: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受《公約》第24條第1款的約束。
2000年7月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楊文昌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1月30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97年2月23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6年7月5日在阿拉木圖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引渡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92年2月25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1年5月16日在莫斯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
1982年8月23日通過。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1982年2月4日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黃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領事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的決定,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
2001年2月2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陳士球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0年7月24日在雅加達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
1961年8月19日通過。(1961年8月19日通過)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類別)
28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家主席江澤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2年5月17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中塔國界的補充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87年9月5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7年6月5日在華沙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批准2013年12月5日由國家主席習近平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友好合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