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是1993年7月2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3年07月02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7月02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駐玻利維亞共和國大使謝汝茂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11月18日在拉巴斯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玻利維亞共和國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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