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領事條約》的決定

1993年9月2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領事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3.09.02
  • 實施時間:1993.09.02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10月31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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