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9年10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9.10.31
  • 實施時間:2009.10.31
(2009年10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2009年5月19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