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於1981年9月10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1年09月10日
- 實施時間:1981年09月10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於1981年9月10日通過。
1981年9月10日通過。(1981年9月10日通過)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1月在北京召開;擬定會議的主要議程:聽取國務院總理趙紫陽關於經濟工作的報告等。開會日期另行通知。法律相關檔案(類別)
五、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六、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決議 2024年3月1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2024年3月1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議程 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決定1982年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審查1980年國家決算和1981年國家概算執行情況;選舉...
五屆四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五屆四次)》在1981.12.13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2月13日補選朱學范為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主席團 1981年12月13日於北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工作和行使職權的主要方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會議召開的日期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的日期未能在當次...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議程是: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出。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審議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群團組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有關議案、法律草案,開展有關調查研究,開展有關執法檢查等。歷史沿革 從第一屆至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有民族委員會、法案委員會、預算委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本次會議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委員們同意將這個草案交付本次會議表決。同時,也有些委員對決定草案中“聽取和審議關於國民經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專門委員會之一,於1983年6月設立。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機構簡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
(1986年1月20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6年3月2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聽取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畫草案的報告,審查、批准第七個五年計畫;審查、批准1986年國...
1980年4月16日通過。(1980年4月16日通過)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80年8月在北京召開;擬定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國務院工作報告,審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的議案,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簡介 編輯 語音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文號: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
決定作如下處理: (一)關於制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義務和工作章程的問題,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在修訂1954年9月28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並擬定各級...
1991年2月25日通過。(1991年2月25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91年3月2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聽取和審議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畫綱要的報告,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經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二號公布,歷經2014年修訂,共七章節七十條。本法設立 1979-1993 法規建設階段 1979年9月13日,我國第一部環境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頒布,標誌著我國環境保護開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12.28 實施時間 1995.12.28 (1995年12月28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四、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議案 五、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六、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八、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九、選舉和決定任命國家機構組成人員 會議日程 3月5日(星期日)上午9時代表大會...
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12.28 實施時間 2000.12.28 (2000年12月2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四)修改黨的章程;(五)選舉中央委員會;(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改期召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議 1963年6月7日通過。(1963年6月7日通過)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八次會議決定: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改於1963年第四季度召開。法律相關檔案(類別)
會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名單,決定由憲法修改委員會主持修改一九七八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討論,再由憲法修改委員會根據討論意見修改後,提...
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
修改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草案)》;審議《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全國人大...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
任期:每屆任期5年,從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開始,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為止。發展歷史 《毛澤東傳1949—1976》中記載,在1954年起草憲法的過程,曾一度考慮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議長和副議長,後來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和副委員長。1954年3月23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年12月召開了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綱領》已經為憲法所代替;人民政協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已經結束。但是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的組織,將繼續存在和發揮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