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於1981年9月10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1年09月10日
  • 實施時間:1981年09月10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81年9月10日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1月在北京召開;擬定會議的主要議程:聽取國務院總理趙紫陽關於經濟工作的報告等。開會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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