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對下列法律中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作出修改: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作出修改 將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不得在港口進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採掘、爆破等活動;因工程建設等...
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摘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 生態環境損害...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一)將第十七條中的“經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並經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04月24日發布,自2008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
會議還進行了其他議程。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廣告法,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08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09修正),2009年08月27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含稅收徵收管理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全文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稅務管理 第三章稅款徵收 第四章稅務檢查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2008年1月19日...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三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節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3修正),2013年06月29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含稅收徵收管理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槍枝管理法、防洪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9年12月26目 第十二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三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法律全文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決定和通過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國家主席的簽署才能生效,但國家主席沒有否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力,必須簽署通過。歷屆主席令 第六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由中華...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修正,根據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5號發布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
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辦法》作出修改。1.刪除第九條第二款。2.刪除第十五條。3.刪除...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港口規劃、建設、經營和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資源,維護港口安全與經營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港口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和...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修正,根據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5號發布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7年1月25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7月2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廣東省港口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
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作出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案件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決定,鞏固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果。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一條 為了加快天津港口發展,維護港口經營秩序與安全,促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推動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高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借鑑國際通行規則,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天津...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12.中華人民...
港口實行名錄管理,分為主要港口、重要港口和其他港口。主要港口、重要港口名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確定公布;其他港口名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第八條 港口規劃包括港口布局規劃和港口總體規劃。港口布局...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法規部門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