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於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於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是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1998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 類型:報告性質
  • 時間:1998年12月29日
內容,條例,一、關於教育方面的議案,二、關於科技方面的議案,三、關於文化方面的議案,四、關於衛生方面的議案,五、關於人口方面的議案,

內容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發布文號: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教科文衛委員會審議的議案共41件,其中教育方面16件,科技方面13件,文化方面5件,衛生方面5件,人口方面2件。在41件議案中有2件由我委直接辦理,其他各件分別徵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教科文衛委員會於1998年10月26日召開了第14次委員會會議,對議案逐件進行了認真審議。現將審議結果報告。

條例

一、關於教育方面的議案

1、黨磊等32位代表、夏秀蓉等30位代表、徐廷生等32位代表、陳癸尊等32位代表、楊崇龍等60位代表、袁崇孚等32位代表、趙師慶等32位代表、孔繁超等32位代表以及安徽代表團建議制定教育投入法的議案(第18號、56號、155號、298號、487號、658號、688號、692號、699號)。關於教育投入的議案,代表們已多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提出,九屆人大一次會議又有9項議案建議制定教育投入法,這充分反映了教育投入不足問題的嚴重性和代表對依法保證教育投入的迫切願望。教育投入不足是制約教育事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已經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法律特別是教育法中,律特別是教育法律特別是教育法中,中,對教育投入和條件保障曾做出了若干明確規定,當前突出的問題是現有法律的有關規定未能得到認真落實。各級人大要加大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力度,督促同級政府依法行政。教科文衛委員會於11月17日已就1996年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教育法執法檢查關於保證教育投入提出的五項建議,聽取了財政部長關於落實建議的有關情況說明和改進措施的匯報,並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了儘快制定保證教育投入規定實施具體方案的要求。另外,考慮到保證教育投入的現有法律規定有的還比較原則,為增強法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建議國務院抓緊制定教育投入條例,與教育法有關規定相配套。同時,地方也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
2、王世坤等39位代表建議加快繼續教育立法的議案(第285號),和瑞芝等32位代表、桂中嶽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成人教育法的議案(第678號、736號)。繼續教育、成人教育確實需要通過立法予以保障和規範。從教育法律體系的總體規劃、教育改革和教育發展趨勢的角度考慮,教育部認為,將繼續教育、成人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之中,通過制定終身教育法來解決更為適宜。教科文衛委員會同意教育部的意見,並希望就該法的制定著手進行前期調研論證,有條件的地方,可先出台地方性法規,為國家立法提供經驗。關於規範成人教育招生考試等工作,也同意教育部意見,通過制定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予以解決。
3、孔繁超等32位代表建議儘快制定學位法的議案(第521號)。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1980年頒布的學位條例對加強學位工作,維護學位制度的嚴肅性起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其中一些條款已不適應需要,急待修改與完善。條例的起草部門教育部很重視學位條例的修改,正在抓緊進行學位條例修改的調研論證和徵求意見工作。學位條例的修改擬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建議將學位條例改為學位法。
4、黨磊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高中教育法的議案(第19號)。在教育法律體系中,教育法已對高中教育進行了原則的規範。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由教育部依據教育法儘快制定普通高中教育規程,通過規程對高中教育的教學管理、課程教材和教學改革等方面進行具體規範。
5、於果等31位代表建議儘快出台民辦教育法的議案(第39號)。前幾屆一些全國人大代表也曾多次提出議案要求制定民辦教育法,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由教科文衛委員會牽頭起草這部法律草案。民辦教育涉及的問題比較多,情況比較複雜,目前起草小組正抓緊調查研究和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爭取儘快提交常委會審議。
6、趙陸一等32位代表建議儘快出台語言文字法的議案(第798號)。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牽頭起草了語言文字法草案,並於1997年9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九屆全國人大以來,教科文衛委員會為該法律草案的審議做了大量準備工作。1998年10月,李鵬委員長主持委員長辦公會議聽取了有關情況的匯報,根據委員長辦公會議的精神,教科文衛委員會正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進一步做好有關法律草案審議的準備工作。

二、關於科技方面的議案

1、孔繁超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科技基金法的議案(第523號)。科學技術基金制在我國經過十餘年的實踐和探索,發展迅速,為推進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發揮了重要作用。科技部會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起草了科學技術基金法(草案),已報送國務院。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國務院加快審議科技基金法草案的工作進程,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雷世鈞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科研機構法的議案(第797號)。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機構是發展科學技術事業、促進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科研機構在結構調整、機制轉變和人才分流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問題。科技部認為,制定科研機構法,對於明確科研機構的基本任務、結構布局和運行機制,規定科研機構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規範其內部管理體制和各項制度,很有必要。教科文衛委員會同意科技部依法規范科研機構的原則意見,建議國務院加快科技體制改革的進程,在新的科研體制基本確立的基礎之上抓緊研究草擬有關法律草案。
3、謝先德等32位代表、顧冠群等32位代表、張百良等32位代表、葉叔華等64位代表、陳心昭等31位代表、朱作言等47位代表、楊士勤等34位代表建議制定科學技術協會法的議案(第238號、255號、335號、380號、407號、600號、783號)。科學技術協會作為黨和國家聯繫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在學術交流、學科建設及科普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要求科學技術協會立法的呼聲很高。但政府有關部門對社團如何立法在認識上尚不統一。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國務院抓緊做好相關問題的研究論證工作。待條件成熟後考慮制定相應法律
4、徐廷生等30位代表、穆西南等32位代表、趙師慶等32位代表、吳華夏等31位代表建議制定科學技術投入法的議案(第198號、635號、689號、702號)。近年來,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科技投入立法的建議。目前,國務院把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作為政府最大的任務,各級政府正採取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一些地方已經制定或正在研究制定有關科技投入的地方性法規。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落實現有法律關於科技投入的有關規定,繼續抓緊制定配套法規和規章,切實加大科技的投入;同時,各級人大也要強化對依法保障科技投入的監督力度。

三、關於文化方面的議案

1、馬大謀等30位代表、侯露等32位代表以及安徽代表團建議制定文化市場管理法的議案(第27號、524號、700號)。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大量進入市場,對活躍社會文化生活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有些問題還十分嚴重,文化市場立法工作已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反映強烈和十分關注的問題。近幾年來,國務院相繼頒布了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等十餘件行政法規,各地方也陸續出台了一大批規範文化市場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依法規範文化市場十分必要,但由於我國文化市場內容龐雜,各行業的管理體制和方式都不盡相同,部分行業還缺乏法制化管理的經驗,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現階段文化市場的發展狀況儘快完善單項管理條例,並認真研究文化市場運行規律,摸索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方法,進一步積累法制化管理的經驗,待各方麵條件成熟後,再制定相應法律
2、侶志廣等32位代表、高建功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新聞法的議案(第237號、646號)。用新聞法規范新聞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自1984年以來,新聞法起草小組為此做了大量工作。鑒於如何運用法律手段規範、促進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發展,還處於摸索階段,有關新聞立法的一些原則性問題也有待於進一步論證和解決,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為法律的制定積累經驗,條件成熟時著手制定新聞法。

四、關於衛生方面的議案

1、戴菊芳等76位代表、徐靜等32位代表建議加快制定職業病防治法的議案(第208號、264號)。關於職業病防治立法,已列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衛生部也於1993年將職業病防治法(草案)報送國務院審議,但由於部門職能交叉、認識不一等原因,該法一直未能出台。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我國職業病危害日趨嚴重,職業病防治形勢嚴峻,健全職業衛生法律制度,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已是當務之急。職業病防治法擬列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建議國務院抓緊該法律草案的修改工作,爭取儘早將法律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李松武等33位代表、黃泰康等32位代表建議儘快修改和完善我國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議案(第661號、743號)。該議案涉及修改藥品管理法和制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問題。關於修改藥品管理法,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在藥品監督管理方面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1985年頒布實施的藥品管理法中有些條款已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急待修改和補充。同時,隨著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推進,該法的修改條件也較為成熟。藥品管理法的修改擬列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建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抓緊法律的修改工作,爭取早日將法律修改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關於制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抓緊該條例的起草工作,使條例儘早頒布實施。
3、蔣作君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血吸蟲病防治法的議案(第686號)。關於依法防治血吸蟲病問題,衛生部意見是制定一部地方病防治管理條例,其調整範圍包括防治血吸蟲病。目前,衛生部正以傳染病防治法為依據,結合血吸蟲病等地方病的防治特點,抓緊條例的起草工作。教科文衛委員會同意衛生部意見,建議加快工作進度,爭取早日把地方病防治管理條例草案報送國務院審議。

五、關於人口方面的議案

盛昌黎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法的議案(第359號),蔣作君等32位代表建議制定人口法的議案(第685號)。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把計畫生育工作全面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是形勢的要求,也是廣大幹部民眾的迫切願望。同時,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與規章的制定和實施,也為國家制定法律積累了經驗。國家計生委經過認真調研論證,從立法的指導思想、法律的調整範圍、立法內容到法律名稱,綜合了各有關方面意見,擬制定一部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對人口與計畫生育的一些重要問題進行規範。教科文衛委員會同意國家計生委的意見,認為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時機已經成熟。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擬列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則。建議國家計生委抓緊起草工作,使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早日出台。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
199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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