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後,11月20日下午在長春結束。
下午舉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龍熙主持。黨組書記、副主任荀鳳棲,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陳偉根、王守臣,副主任車秀蘭、周化辰、王雲岫,秘書長吳玉珩及委員共53人出席會議。副省長鬍家福,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常松,省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各市(州)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有公民旁聽本次全體會議。
會議內容
會議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決定,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15年吉林省政府債務限額的決議,通過了《吉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吉林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吉林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長春市水土保持條例>的決定》,通過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和審議結果的報告。
會議決定任命姜有為、李晉修為吉林省副省長。姜有為、李晉修在發言中表示,一定不辜負全省各族人民的希望和重託,忠於職守、夙夜在公、敬業奉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勤政為民,依法履職,為推動吉林振興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會議還通過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