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的基本功能是衡量學生的文化課學習是否達到高中畢業的合格水平。會考應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必須取得社會承認和信任,起到評估高中階段教學質量的導向作用。為保證會考制度順利實施,應加強宣傳,加強領導。建立會考機構,全面做好組織命題、實施考試、劃分等第、統計分析考試成績、管理考籍等工作,並切實解決會考經費問題。會議決定從 1990年起用兩年時間在全國試行會考制度。會議討論修改《關於在普通高中試行畢業會考制度的意見(討論稿)》。1992年 1月國家教委在北京再次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國小、國中升學制度改革和實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問題。指出全國除西藏自治區外,各地都已開始實行會考制度,初見成效,對轉變教育觀念,端正辦學指導思想,全面執行教學計畫,克服偏科現象,調動辦學積極性和建立高中畢業文憑制度發揮了積極導向作用。重申建立高中畢業會考制度目的在於建立一個比較科學、合理的考試制度,改變長期以來用高考升學率作為評價中學教學質量和高中畢業生水平的不科學、不合理的做法,使普通高中教育轉到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方向上來,更好地面向全體學生,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會議確定,會考屬於高中教育制度的一部分, 主要由普教部門負責管理指導,要通過督導檢查加強對高中教學和會考管理。要求學校不準從高一、高二年級起按高考科目組編班教學;體育達標不得弄虛作假;切實開設勞技課和開展社會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