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立於1995年,主要承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深化教育考試制度的改革;組織實施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促進與境外考試機構的合作交流,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目前,每年組織各類考試達50項(次),參加考試的人次數近210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 所屬地區:中國上海
  • 屬性:考試機構
  • 成立時間:1995年
簡介,機構設定,職責許可權,

簡介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立於1995年,主要承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深化教育考試制度的改革;組織實施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促進與境外考試機構的合作交流,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考試院每年組織各類考試達50項(次),參加考試的人次數近210萬。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保持穩定”方針的指導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推進中招綜合評價與多元錄取和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的“上海模式”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在積極推進招考手段現代化方面,率先實現了網上報名並開展網上諮詢活動;在貫徹落實招生考試“陽光工程”方面,努力做到政策宣傳到位、信訪渠道暢通、不斷提高服務水平。2006年初,為提升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專門籌建成立了招生考試研究所,積極開展招生考試的理論和套用研究。

機構設定

黨委辦公室:
具體負責全院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思想工作、組織人事工作、紀檢監察工作、統戰工作、民眾工作、老幹部工作等。
院辦公室:
協調院內行政事務;編制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檔案收發、文稿校核、信息發布、信訪接待以及物資採購管理;提供後勤保障。
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綜合管理本市普高、成高、高職校和研究生的考試考務、招生錄取工作;行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政策制定後的操作執行職能,對區、縣高招辦進行業務指導,對高校招生工作實行全程業務的管理和監督。
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指導、協調本市國中畢業生統一學業考試考務和招生錄取工作;對區、縣中招辦和招生學校進行招生業務指導及統籌協調工作。
社會考試辦公室:
承擔教育部、市教委及有關部門交辦或委託的各類非學歷證書考試;負責對部分考試項目的培訓機構和考點進行業務管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上海命題中心):
行使省市級自考辦職能,綜合管理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命題辦公室
負責本市高考、中考、“三校生”高考等主要教育招生考試的命題工作。
教育招生考試研究所(籌):
承擔並組織相關科研項目的研究與立項評審、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編髮教育招生考試的學術書刊和研究資料;開展與境內外考試機構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
網路信息中心:
負責全院的計算機網路和辦公自動化工作;管理考試院網站;落實院信息化建設的各項任務。
財務室:
執行財務制度,負責全院財務管理、會計核算、預決算編制和財務分析,以及各類考試收費立項的申報。

職責許可權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作為一個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承擔著統籌本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承擔教育考試制度改革的研究,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
3、根據市教委確認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和招生改革意見,負責制訂各級各類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具體為:
(1)組織、協調上海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升學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2)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研究生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並受教育部委託,承擔港澳台學生報考高等院校的考試與招生工作;
(3)組織實施高等教育(含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和國家學歷文憑考試
(4)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有關方面委託,承擔各類證書考試和資格考試。
4、對上海市各區、縣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機構實行業務指導與監督。
5、開發考試招生信息資源,為上級和各用人單位提供決策諮詢和考試信息服務。
6、發展與境外考試機構的考試合作交流與研究開發、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同時設有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分別為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畢業生就業指導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對外行使國務院和教育部所規定的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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