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
- 外文名:內蒙古
- 職責與分工:分工負責
- 報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
- 報名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一、職責與分工
根據我區地域遼闊、 人口居住分散的實際情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及報名信息的採集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籌負責 ,盟市、旗(縣、區)兩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分工負責,考生所在學校積極協作。
二、報名準備工作 1、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考生參加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以下簡稱報名)前,應組織報名工作人員認真學習 1、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考生參加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以下簡稱報名)前,應組織報名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檔案,了解招生工作政策,明確職責、任務,熟悉和掌握報名業務。有關檔案,了解招生工作政策,明確職責、任務,熟悉和掌握報名業務。
3、要做好宣傳工作,努力做到招生政策、報名辦法考生皆知。各報名地點必須明文張貼有關招生政策、報名辦法及實施程式等,以方便考生查閱。
4、各旗(縣、區) 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準備足夠數量的二代身份證閱讀器,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三、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且戶口在我區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經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具備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報名資格。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本人戶口不在我區者。
5、父親和母親戶口均不在我區、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戶口不在我區,本人戶口遷入我區,截至2010年4月1日,本人戶口遷入我區未滿兩年者或在我區實際接受高級中等教育(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未滿兩年者。
6、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應往屆畢業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不具備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報名資格。
7、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嚴重作弊者(使用通訊工具、替考、代考)。
8、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其他不具備報名資格人員。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0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考生信息的確認以網上同步確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分考生在網上預報名和到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照相確認信息兩個環節。報名信息分為基礎信息和報考信息兩部分。基礎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戶口所在地的代號、通訊地址、考生照片等;報考信息包括考生報考類別、外語應試語種、考何種民族語言、考生照顧條件等。考生的基礎信息和報考信息同時採集。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的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2009年12月30日下午18:00。
考慮到部分考生(除藝術類和美工設計類考生)需要回戶籍所在旗縣照相確認信息的特殊情況,對這部分考生先統一安排預報名,待學校補課結束後在2月4日至2月5日安排兩天照相確認時間。
網上報名的實施辦法與步驟:
1、網上預報名
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報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報考信息,同時填寫本人設定的登錄密碼完成網上預報名。
網上預報名結束,系統將為考生生成《考生預報名表》,由考生列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暫行)》進行。2010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再單設表格,考生需持《考生預報名表》由所在學校或單位(往屆生和無工作單位的社會考生交鄉鎮、街道辦事處)對其填寫內容真實性進行審核,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在《考生預報名表》上做出全面鑑定,並加蓋公章,同時對其真實性負責。鑑定內容應完整、準確,評語要簡明扼要,字數不得超過100個漢字。
評語分三類填寫:
(1) 合格
(2) 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①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3)需要表述
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政審評語由旗縣區招辦在確認照相期間錄入報名系統。
網上預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要牢記本人設定的登錄密碼,為以後查詢信息、修改信息、確認信息及網上填報志願時使用。
(2)考生在預報名時一定要按網頁上的說明,認真細緻準確地填寫每一項內容,特別是報考科類、外語語種、考何民族語言這三項決定了考生的考試科目,選擇錯誤將會影響到考試及記分。提交預報名信息時,系統會顯示該考生已選擇的考試科目,考生應仔細核對,若有誤應返回系統重新修改,直到準確為止。
(3)錄入考生姓名時,如果其中的漢字在計算機的字型檔中不存在,則用同音字代替,並在同音字前加上半角的問號“?”。
(4)聯繫電話號碼必須是能夠聯繫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不得填寫中學的電話號碼。如果只留一個小靈通號碼,則要分別填寫在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欄內。
(5)考生類別中城鎮應屆、城鎮往屆指考生戶口是城鎮戶口,農村應屆、農村往屆指考生戶口是農村戶口。
(6) 普文普理蒙文蒙理藝術類考生的考試類型為"秋季統考";
只報考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其考試類型為"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
既報考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又準備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體育類考生,其考試類型為"秋季統考";
高職各科類考生的考試類型為"高職班";
五年制高職轉段考生的考試類型為"三二分段";
其他考試類型按指定要求選擇。
(7)學校報名指的是學校組織照相、確認信息,招辦報名指的是旗縣區招辦組織照相、確認信息;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完成正式報名的該項選擇"學校報名",其餘的選擇"招辦報名"。
“招辦報名”和“學校報名”除了在報名過程中組織單位不一樣,其他方面沒有任何區別。
(8)體育類的考生在完成基本信息和報考信息的同時,還要選擇體育專項測試項目,專項技術測試項目有: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欄(男)、100米欄(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鉛球、鐵餅、標槍、體操、足球(男)、籃球、排球、武術,每位考生任選其中一項作為測試專項。
2、照相確認
考生在報名期間,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考生預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繳費、照相併確認本人基本信息和報考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在此期間將《考生預報名表》上的政審意見錄入計算機。
在為考生照相確認信息時,由系統自動生成考生號,考生號作為考生的唯一標識,是報名時的各種統計、上報教育部的數據及考生信息查詢的關鍵字。
考生號由14位數字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碼(如2009年的年份代碼是09,2010年的年份代碼是10等等),第3—8位是地區代碼(自治區、盟市、旗縣各2位),第9位是考試類型代碼、第10位是科類代碼,第11—14位是順序號。
原則上對一個旗(縣、區)來說,順序號範圍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順序號不能重複。但是對於考生人數較多的旗(縣、區),考生號後4位要分別按照同一科類(或考試科目相同的一組科類)後4位不重複來安排考生號。考生號是由系統根據設定的參數自動生成的。
科類代碼與報考類別的對應關係如下: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報考類別對應科類代碼一律為9。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某考生參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普通理科,順序號為0001,其科類代碼為5(普通理科),考試類型代碼為1(秋季統考),其考生號應為:“10150102150001”。如為保送生則其考生號可變為“10150102250001”。
3、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審查考生戶口簿原件。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不在我區的考生,列印《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審查表》,由考生網上預報名所填簡歷中高中階段就讀學校和該校行政教育主管部門審驗學籍是否滿兩年(截至2010年4月1日);截至2010年4月1日,考生戶籍變更不足兩年的,列印《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戶籍審查表》,由公安部門通過戶籍管理系統逐一審驗。審驗資料包括戶口簿原件留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查。
全部報名結束後,考生報名信息要與往年的報名信息、公安系統的戶籍信息進行校驗。同時,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將公示各中學應屆畢業生報名數據,以接受社會監督。若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校驗和檢舉情況,對需要重新審查報名資格的考生再進行資格審查。
4、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報名信息庫中的數據,用雷射印表機列印考生《報名登記表》、《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外語口試成績登記表》、《享受政策性照顧分數審核表》。其中《報名登記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簽字。
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審查考生基本信息和報考信息,包括戶口所在地、政治面貌、畢業類別、畢業中學、外語語種、考何民語、考試類型、報考科類、考生類別、考生特徵、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信息等內容。
校對中發現的錯誤要及時修改,修改後再由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直到全部信息正確為止。經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簽字的《報名登記表》裝入考生檔案,《考生預報名表》留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保存備查。
本人校對、確認不認真或委託他人簽字確認造成信息錯誤,影響考生參加考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5、凡報考藝術類、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類、高職對口招生美工設計類(本科)的考生,必須憑我區統一發放的《專業考試准考證》到有關招生院校參加專業考試(其中報考美術類考生須參加全區統考,只有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到準許舉辦美術類校考的院校參加專業考試。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院校美術類專業加試成績一律不予承認),未持《專業考試准考證》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安排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准考證》在考生報名結束時發給考生,美術類考生的《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座位通知單》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列印加蓋公章後於2010年1月10日前發放給考生本人。
6、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下載本盟市全部考生的報名信息。
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人數設定考場、製作考場設定資料庫、編排考場。編排考場時生成考生座位號,考試時考生按指定的座位對號入座。座位號規定為9位數字,前4位為考場所在盟市(2位)、旗縣(區)(2位)代號,後5位為順序號。
盟市編排考場後,生成本盟市報名信息庫,在規定的時間通過網際網路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經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驗收合格後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方可列印考生《准考證》、桌簽、座次表及各種統計表、冊。
五、體檢信息的採集
所有考生均須接受體檢。
學校和戶籍不在同一旗(縣、區)且需回戶籍所在旗(縣、區)報名的考生體檢時間統一定於2010年2月8日進行,其他考生體檢時間安排在2月8日後,由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協調相關醫療機構。
體檢信息的採集,按下列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後,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用雷射印表機套印《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以下簡稱《體檢表》,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統一印製)中的考生信息及照片。
第二階段:體檢時,由體檢醫院負責填寫《體檢表》有關項目並加蓋公章。
為了方便體檢信息的計算機處理,體檢時最好先進行肝功能的轉氨酶和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這樣便於將檢驗單的內容填入《體檢表》。
為保證完整、準確、及時、高效地採集考生體檢信息,體檢時,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對體檢醫院的體檢人員進行認真的培訓,確保考生體檢信息的準確性。
第三階段: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組織各盟市將《體檢表》進行數位化處理。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各旗(縣、區)的考生體檢表送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指定地點進行處理。處理前,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將體檢表數量統計清楚,將未交體檢表考生號統一登記好,以備核實。
第四階段:考生的《體檢表》經過計算機處理之後,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將化驗單貼在《體檢表》背面。
體檢信息經數位化處理後保留圖像檔案,不需考生本人確認簽字。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考生體檢表裝入考生檔案。
六、考生政策性照顧項目上報
考生在高考報名前已經取得的政策性照顧項目在網上預報名時必須填寫。沒有按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在高考報名前已經確定的照顧項目考生在預報名時沒有填寫的一律不予承認。
享受台灣籍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歸僑,奧賽省賽一等獎以上,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照顧項目的考生須在照相確認信息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高水平運動員的相關證明材料要在2010年4月5日前提交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4月15日前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4月30日前完成審核認定工作;其它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審核認定工作按照即將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顧項目考生資格審核認定辦法(暫行)》執行。
2010年以前參加過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為應屆畢業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顧分。
2010年起,享受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審核認定表不再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印製,全部通過招生考試辦公平台列印。
七、考生成績信息採集及成績公布
考生成績信息的採集由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在2010年6月11日-6月23日內集中完成。
2010年6月23日上午8時前採用四種方式向考生公布成績。
第一種是通過自動語音信息台查詢;第二種是通過160人工語音信息台查詢;第三種為手機簡訊點播查分;第四種是通過網際網路查詢。考生可按《准考證》上公布的方式進行分數查詢。
需要高考成績證明的考生,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列印高考成績查詢的網頁,加蓋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公章即可。
八、考生服務
為了讓考生明白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願的有關事項,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製作了《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願考生培訓視頻教材》,所有考生在網上報名前都要接受統一教材的培訓,在校生的培訓由畢業學校負責,社會考生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
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信息網同時開展網上諮詢,安排專人解答考生提出的問題。考生也可以發簡訊或通過手機簡訊進行諮詢。
九、考生電子檔案的管理與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管理系統屬於國家事務性信息系統,考生電子檔案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專用信息,要建立崗位責任制,由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考生電子檔案僅限於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向有關學校提供,其餘時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電子檔案。
十、其他
對於不參加全國統考的保送生、小語種等被高等院校錄取的各類考生,必須在自治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工作,否則不予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