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關於加強邊境旅遊管理的通知

(1992年9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公安廳發布)

(1992年)以來呼盟地區中俄邊境旅遊連續發生5起88人滯留不歸事件,這將影響我區中俄邊境旅遊業的對外聲譽,阻礙邊境旅遊業的發展,也將影響我區中俄邊境旅遊路線的正式批准。為加強邊境旅遊的管理,使其健康、順利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關於加強邊境旅遊管理的通知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公安廳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2-09-29
【生效日期】1992-09-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特規定如下:
一、到,我區被正式批准的中俄邊境旅遊路線只有滿洲里――俄赤塔三日游,其它線路均系試辦。在試辦過程中,應儘量控制人數。特別是海拉爾市旅行社和拉布達林旅行社是三類社試辦二類社業務,更應在邊境旅遊方面控制組團人數及質量,嚴格手續、嚴格把關。
二、嚴格把好政審關,沒有原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和擔保證明一概不予辦理出入境手續。同時,根據有關規定,要堅決制止異地旅遊和公費旅遊。旅行社在組團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掌握這兩點。
三、加強境外管理,嚴禁離團行動。如確需離團時,團長應留下一同活動。
四、呼盟旅遊局、海拉爾市旅遊局、滿洲里市旅遊局、額右旗旅遊局應加強對邊境旅遊的管理,出現情況及時向自治區公安廳和旅遊局反映。每月月底將邊境旅遊情況以統計報表形式上報自治區旅遊局。
五、此規定亦適用中蒙邊境旅遊,請各承辦單位及組團單位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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