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分層分類制度

中國民政部日前決定,將開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的試點。根據這種制度,兒童群體將被分成不同類型,依類型按不同標準予以福利保障。專家稱此舉照顧兒童需求值得肯定,同時呼籲應通過加強立法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兒童福利保障力度。

據介紹,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是本著“適度普惠、分層次、分類型、分標準、分區域”的理念,將兒童群體按照孤兒、困境兒童、困境家庭兒童、普通兒童4個層次,分成不同類型,並依類型按不同標準予以福利保障。試點將率先在江蘇省崑山市、浙江省海寧市、河南省洛寧縣、廣東省深圳市實行。
民政部特別要求,試點地區要把困境兒童確定為重點保障對象,並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對兒童群體的分類,孤兒分社會散居孤兒和福利機構養育孤兒兩類,困境兒童分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和流浪兒童3類,困境家庭兒童分父母重度殘疾或重病的兒童、父母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的兒童、貧困家庭的兒童4類。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軍認為,民政部救助範圍雖有所擴大,但將兒童分為上述幾個類別並不全面。童小軍講認為:“現在的福利分類即使分了這么多類,其實還是有很多孩子在外面的,比如受虐待的孩子誰管,現在的分類里是沒有的;受性侵害的孩子誰管,分類里也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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