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審計

儲蓄審計是對銀行儲蓄業務及其結果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儲蓄業務是否貫徹執行鼓勵和保護人民儲蓄的政策精神,是否採取有效措施組織吸收存款。(2) 銀行在辦理儲蓄業務的過程中是否堅持“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有無強迫儲蓄,阻攔取款、少計利息和透露存款人儲蓄數字的情況。

(3) 銀行對單位存款是否加強管理,屬於現金管理的單位是否已經向銀行開立帳戶。(4) 儲蓄業務核算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業務核算資料是否完整並得到妥善保管。(5)儲蓄利息的計算是否準確,手續是否齊備,提前或逾期的存款利率是否按有關規定計算。(6) 銀行是否對存款的資金來源進行具體分析,是否劃分原始存款(即來自個人未實現消費的節餘貨幣和再生產過程的貨幣資金) 和擴大信用引起的派生存款 (即由於銀行發放貸款而引起的存款增加),是否有將擴大信用引起的派生存款作為資金來源而增放貸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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