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管理審計

現金管理審計

現金管理審計是對銀行現金的出納、使用和庫存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銀行是否對掌管現金的部門切實進行了管理,是否有該管而未管的情況。(2) 核定有關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是否合理,有無超過限額情況,一般由企業與開戶銀行商定保留3天日常零星開支的庫存現金。(3) 銀行是否加強了現金的櫃面監督,現金出納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所辦理的一切現金收支業務的手續是否符合現金管理的規定。(4) 銀行是否對現金的收支實行了適當的控制。單位的現金收入是否及時送存銀行,現金支出是否符合有關規定。(5) 銀行對符合規定的取現是否保證供應,是否為此採取了有效措施。(6) 有關帳務處理是否正確。開展現金管理審計有利於有計畫地調節現金流通,穩定市場物價,防止和打擊貪污盜竊、冒領詐欺等不法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金管理審計
  • 外文名:Cash management audit
  • 依據:國家規定的觀金管理辦法
  • 目的:有計畫地組織貨幣流通
主要審查:
①現金使用範圍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現金管理規定的現金使用範圍是:單位和個人之間的經濟往來,單位之間經濟往來的小額零星支付。銀行是否按此規定辦理。
②各單位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是否恰當,是否既節約現金使用,又適應正常零星支付的需要。有無偏松或偏緊的現象;有無以梯白條”頂庫或帳外現金等問題。
③銀行對實行現金管理的單位的現金收支是否進行了認真檢查,現金收入的解存和上交是否正常,各單位的回籠現金,如商業企業的銷貨回籠款,服務行業的修理費,營業收入,勞務費收入、交通運輸部門的運輸收入、影劇院的門票收入等;有無不按規定及時解存銀行和因此超過博存限額的現象。現金支出有無擴大使用範圍的問題。對未經批准擅自坐支現金的單位廠銀行是否按政策規定進行了處理。
④現金出納手續是否完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式和覆核制度。對停止和控制貸款的企業以及搶購緊俏商品的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是否進行了認真審查,有無資金來源不清、用途不明以及違反國家計畫、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政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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