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儀征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6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揚州市委、儀征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外文名:Yizheng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主任:王樂彪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督查、考核。
(七)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能源結構調整。負責煤炭市場管理。牽頭編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專項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規範,以及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
(九)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推進揚子江城市群和長江經濟帶建設,推進寧鎮揚一體化等跨區域合作與發展。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市際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街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一)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二)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領導小組、市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市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等具體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對國家、省、揚州市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實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強化制定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市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市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全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全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行政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發布、輿情監測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財務、國有資產採購及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市級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制度的制訂、實施以及財務業務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工作;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和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工作;牽頭負責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做好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引進、培養、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中介機構與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科)。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的評估督導,負責本部門組織實施的重點工作任務、專項資金安排開展評估督查,提出改進措施建議;指導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中介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負責市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研究總量平衡,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巨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市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提出推動實施揚子江城市群、寧鎮揚一體化規劃的建議。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五)經濟體制改革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指導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城鎮綜合改革、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與發展。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政策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含境外債)的存續期監管工作;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承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推動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科(行政審批科)。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巨觀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任務計畫和政策措施,統籌各領域重大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布局;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下達交通、水利等各類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安排地方財政性相關建設資金,編制、申報和下達中央、省財政性投資計畫,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類投資資金使用、確定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擬訂全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負責委機關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推進委機關行政審批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委機關駐市政務服務視窗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編制鐵路、民航、過江通道、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專項規劃,對綜合交通規劃及相關專項交通規劃提出審核意見;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年度建設投資計畫,對專項交通年度建設投資計畫提出審核意見;統籌綜合交通規劃、各專項規劃及年度投資計畫與全市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承擔通用航空業發展綜合協調工作;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
(七)經濟合作科。按許可權審核轉報國外貸款項目,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參與開發區設立、升級、擴區、退出審核和政策協調;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研究提出全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重大事項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和年度工作計畫安排;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有關工作;落實推進寧鎮揚一體化、南京都市圈、南北共建園區等建設,推動建立區域合作機制;組織我市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
統籌協調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負責與我市對口地區的聯絡、協調和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我市對口支援工作的業務指導,按要求編制實施相關工作規劃,統籌協調支援項目資金安排;落實我市參與國家西部開發與扶貧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年度任務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擔與對口地區有關工作的計畫制定、組織協調、年度評估及相關政策措施的擬訂落實;統籌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研究提出我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規劃、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協調長江經濟帶跨地區跨部門重大事項,督促檢查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農村經濟科。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編制全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負責委承擔的市內扶貧等工作;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承擔市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創新和高技術發展科。組織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推進大眾創業創新;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經濟的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和協調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推動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境保護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服務業科。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和評價考核服務業運行,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動總部經濟和重點企業的培育;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推進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社會發展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和形勢分析;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參與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相關工作;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有關規劃、計畫;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十二)能源科。研究提出我市能源發展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計畫;推進我市能源信息化工作;擬訂電力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銜接電力供需平衡和市級電力合作;擬訂煤電、天然氣發電、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電網(智慧型電網)發展的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地區熱電聯產、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和區域配電網規劃;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協調煤炭供需平衡和應急保障工作,推進炭清潔利用;承擔煤炭統計、市場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供給側結構改革煤炭去產能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的發展;擬訂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燃料乙醇等產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農網改造相關工作;編制政府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專項發展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擬訂石油(成品油)、天然氣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國家、省、揚州市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組織推進天然氣儲氣設施規劃建設;承擔油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市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價格科。承擔市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訂重要工業品、交通運輸等定價標準,研究制定涉農價格管理政策;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承擔價格監測和農本調查工作;組織擬訂重大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擬訂市級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重要價格管理制度;承擔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擬訂重要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清費降本減負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
(十四)糧食和物資儲備科。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研究糧食和物資儲備重要問題;承擔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審核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中央、省對市以及市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提出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棉糖收購、銷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市級儲備糧管理,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擬訂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物資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根據中央、省、揚州市要求組織實施戰略、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統計工作。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擬訂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執行和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要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1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22名。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權力事項按《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儀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8日,被儀征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部門”。同年5月8日,被中共儀征市委員會、儀征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標兵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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