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儀征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揚州市委、儀征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Yizhe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周冰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意見。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負責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博士後載體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專家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指導;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勞動爭議的處理。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創建達標評比表彰等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文稿起草;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信息、宣傳、檔案、政務公開、提案議案辦理、年鑑(地方志)、安全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重點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內部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老幹部有關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組織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人才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黨組的黨務工作及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和勞動關係監察科。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答辯、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政策宣傳、普法工作;負責經營勞動派遣業務許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工時制審批等工作。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負責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按職責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相關重大案件;指導全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全市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本局信訪接待等工作。
(四)規劃和基金監督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計、信息規劃等工作;負責人社系統信息化和社保業務管理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及安全防護工作;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執行上級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和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依法監督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社保基金違法違規案件;承擔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障卡發放和管理服務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擬訂全市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市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負責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許可、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提升政策、規劃;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協同做好全市鄉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政策。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評審和命題專家隊伍建設;組織擬訂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的相關政策;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企事業單位、中央省在儀單位人員調配事宜;承擔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安排等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和市屬國有企業用工管理指導服務等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備案事宜。組織實施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承擔全市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創建達標評比表彰等工作。
(七)人才開發和職稱管理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高層次人才、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及資助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重大活動的策劃、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人才的統計分析工作;執行上級引進港澳台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職業資格管理和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全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的申報、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及管理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定居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承擔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工資福利科。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離退休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管理辦法。
(九)養老保險科(行政服務科)。貫徹實施國家、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企業職工退休條件和企業年金方案審查、審批工作;擬訂基本養老金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參保人員死亡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及給付標準;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及標準;參與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機關事業、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負責擬訂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的保障政策和方案,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發放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核。負責本局駐市政務服務視窗管理服務工作。
(十)工傷保險科。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全市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工作;組織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組織因工傷殘人員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十一)調解仲裁管理科。貫徹執行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全市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隊伍建設和巡迴仲裁庭、調解組織建設,參與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工作,協助仲裁院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5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冰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秦揚、孫躍斌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周在明

其他事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權力清單》執行,除《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8日,被中共儀征市委員會、儀征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標兵文明單位”。

地圖信息

地址:揚州市儀征市大慶北路86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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